圓加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詩鼎小說網網www.wholeit.com.cn),接著再看更方便。
41 中國古代的情人節是哪一天
改革開放后,隨著中國重新融入多元世界,很多西方節日又回到了中國,并受到廣大年輕人的追捧,最具代表性的是圣誕節和情人節。但一些傳統文化的衛道士卻在極力鼓吹中國人應該過中國的傳統情人節“七夕”。王老師聽了哭笑不得,因為七夕壓根兒就不是中國古代的情人節。
至少在漢代,七夕節就已經出現了,至今至少有兩千年了。那古人是怎么過七夕節的呢?現存文獻中,最早關于七夕的記載見于東晉葛洪的《西京雜記》,記錄了漢朝怎么過七夕:“漢彩女常以七月七日穿七孔針于開襟樓,人俱習之。”意思是說:漢朝的宮女常常在農歷七月初七這一天,在縫衣制裳的宮樓里比賽穿針引線,民間也紛紛效仿。因此,最初的七夕跟男女歡情沒有任何關系,只是女子們比拼、學習女紅技能的日子。這種風俗叫作“乞巧”,即乞求心靈手巧。它的起源跟織女的傳說有關。民間傳說中,織女最初是織布的,所以三國時就有女子拜織女星祈求心靈手巧的乞巧風俗。而傳說中的織女又是和牛郎相伴的,于是人們便認為七夕這一天牛郎和織女會在鵲橋相會。但這個傳說僅限牛郎織女之間的愛情,與民間的男歡女愛并無關系。
隨著時間的推移,歷代的七夕也許增加了新的內容,但始終不變的是女性乞巧,而且也從來不是女子和男子約會的節日。另外,古代的七夕節,僅限于未婚女性過節,未婚女子可以穿上漂亮的衣服,和小姐妹們聚會,互相切磋女紅技巧,聚餐玩耍。所以,七夕并不是古代的情人節,而更像古代的“婦女節”或者說是“女光棍節”。
其實大家想想也能明白,在三綱五常等儒家觀念影響下的古代社會,女子出門并不是那么隨意,特別是未婚女性。所以不大可能在七夕這一天和情人約會。那中國古代真的就那么死板,沒有類似情人節的節日嗎?也不是,要說類似的情人節,還是有的,那就是元宵節。
元宵節在中國的歷史也非常悠久,至少在東漢末年就有了,也存在大約兩千年了。那時的元宵節被稱為上元節,是非常重要的節日。每到這一天,大城市都會張燈結彩,歌舞升平。無論是達官顯貴,還是市井百姓,晚上都會出來觀燈賞月。宋朝以前,城市有嚴格的宵禁制度,晚上跑到街上會被官府巡夜的懲處,唯獨上元節例外。唐朝時上元節的晚上開禁三天,大家晚上隨便出來玩,賞燈逛街,不回家都行。到了宋代,雖然沒宵禁了,但女性在晚上仍然大門不出,二門不邁。不過上元節這一天仍舊是特例,成為女性少有的能隨便出去溜達的日子。姑娘們上街,小伙子們出動,年輕的朋友們在一起,干什么都快樂。后面的故事不用我講,大家也能猜到。宋代詩人辛棄疾就寫過一首描寫上元節夜晚場景的詩詞《生查子·元夕》,詩中“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后”兩句膾炙人口,講的就是上元節晚上幽會的內容。所以,上元節才是中國古代的情人節。
在歷史劇《大明宮詞》里,周迅扮演的太平公主,就是在上元節這一天的夜晚遇上了她心儀的男子“昆侖奴”,這恰恰凸顯了上元節的情人節色彩。
42 古人如何解決“剩女”問題
古人壽命不長,所以結婚都早,很多人都聽說過:古人十四五歲就結婚了。果真如此嗎?這一篇我們來考察一下古人的結婚年齡。
古人結婚的年齡,并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隨著社會局勢、道德觀念、官方政策等因素的變化而變化的。所以,我們考察古人的結婚年齡,應該分時間段來看。
先秦時期,對男女的最晚結婚年齡有規定。比如《禮記》就規定:“男三十、女二十而無夫家者,皆過時不嫁娶者,媒氏會而合之。”意思是說:男子到了30歲、女子到了20歲的,如果還不結婚,政府就要用強制力幫你結婚,一般是派一個官方媒人給你強制介紹對象,必須去見。因此,兩千多年前的中國居然還有強制相親!
文獻只記載了法律規定的最大結婚年齡,那現實中的一般結婚年齡是多少呢?先秦時期相關的文獻記載太少了,我們只能通過對《左傳》記載的幾位魯國國君結婚時的年齡,側面看一下當時普通人的情況。根據統計,他們的婚齡如下:魯隱公30歲之前、魯桓公大約18歲、魯莊公37歲、魯僖公25歲前、魯文公23歲前、魯宣公14或15歲、魯成公25歲前。可以看出,魯國國君的結婚年齡大部分在18~30歲之間,大都符合30歲之前結婚的規定。唯獨魯莊公例外,37歲結婚,不知道國君大齡未婚,是不是也應該由政府強制相親?
戰國末期的統一戰爭對社會的破壞力極大,加之秦朝暴政的影響,人口數量大幅下降。漢朝初年,為了加快人口繁育,漢朝政府修改了男子30歲、女子20歲的最晚法定結婚年齡,將其大大降低,特別是將女子的最晚結婚年齡降低到了15歲。
與先秦政府強制相親的辦法不同,漢朝政府是用稅收杠桿來鼓勵結婚。漢惠帝六年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漢朝的“算”是政府征稅時的一個計數單位,1算為120錢。也就是說,如果女子15歲了還不嫁人,要加倍征稅,最高加征5倍,一直征到你30歲。如果30歲還嫁不出去,政府就“棄療”了。那漢朝男女的一般結婚年齡是多少呢?根據學者楊樹達的《漢代婚喪禮俗考》記載,漢代普遍的結婚年齡是男子十五六歲,女子十三四歲。也就是說,今天的高中男生和初中女生,穿越回漢朝就是普遍的結婚群體。
唐朝政府也對最低結婚年齡作了規定,玄宗開元二十二年赦令“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聽婚嫁”。也就是說,唐朝的法定結婚年齡是男子15歲以上、女子13歲以上。那當時一般人的結婚年齡又是怎樣的呢?有學者對《唐代墓志匯編》中記載的344名上層女性的初婚年齡進行了統計,其中最小的11歲,最大的27歲,13歲以下和20歲以上的均為少數,14~19歲嫁者居多,其中又以14、15歲的更多。拿到今天,女生初中畢業基本就都結婚了,而男子的結婚年齡要略高兩三歲。總體來看,唐朝的婚配年齡比漢朝略晚一兩歲的樣子。
宋朝的法定結婚年齡沿襲了唐朝的規定,但實際結婚年齡卻比前朝高了不少。有學者對宋朝墓志銘記載的60名女性進行了統計,平均結婚年齡為17.67歲,大部分在17~19歲之間結婚。男子的結婚年齡就更大了,根據統計,士人階層的平均結婚年齡在24.15歲,大部分在20~25歲之間結婚。士人階層結婚晚,可能是為了參加科舉考試,把時間都用在學習上了。如果是普通民眾則要更早一些,男子20歲結婚應是普遍現象。為何宋朝人結婚這么晚呢?一是宋代城市文明發達,不結婚也有事做,從這點來看,宋代還真是近代的前夜;二是宋代結婚費用高,彩禮和嫁妝都非常昂貴,這可能也是導致結婚晚的原因。
明清兩朝,男女的結婚年齡和宋朝差不多。明朝人黃佐在《泰泉鄉禮》中記載:“凡男女婚嫁以時,男子未及十六,女子未及十四成婚者,謂之先時。男子二十五以上,女子二十以上未成婚者,謂之過時。”也就是說,明朝男子的結婚年齡大多在16~25歲,女子的結婚年齡大多在14~20歲。有學者根據《明史》中的數據統計,明朝女子的結婚年齡在17歲左右,與黃佐的記載吻合。清朝也延續了明朝的傳統,17~20歲之間是大多數男女的結婚年齡范圍。
有的人可能要質疑了:不對啊!我們看電視劇里清朝的皇帝和嬪妃結婚時大多是十三四歲啊,康熙13歲的時候就已經生孩子了!不錯,清朝皇室的結婚年齡是小,但那繼承的是滿族人的傳統,漢族人結婚沒那么早。
綜上所述,古人的結婚年齡呈現越往后就越晚的趨勢。拿今天的年齡作類比,漢朝人初中就結婚了,唐朝人高中結婚,而在宋、明、清三朝,想結婚就得高中畢業了。如果你是宋朝的讀書人,想結婚就得大學畢業了!
43 古代結婚難嗎
對于當下的年輕人來說,“結婚”是個老大難的事。很難遇到喜歡的人恰好也喜歡你,這是主觀上的“結婚難”。婚禮的繁瑣程序和諸多準備是客觀上的“結婚難”。因此,“結婚”讓很多年輕人望而生畏,甚至有不少人會想,一輩子就這樣一個人算了。那古人結婚難嗎?
在上古時期,婚姻制度和今天不一樣,結婚是不難的。無論是群婚制,還是搶婚制,婚姻都是相當隨意的。確切地說,那時候并沒有嚴格的婚姻,大家開心就好。進入文明社會后,一夫一妻制形成,婚姻就變得重要而繁瑣了。
古代儒家社會,很少有自由戀愛,因為在保守的主流價值觀下,未婚男女很少有接觸的機會。古代大部分婚姻都遵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說白了就是在長輩安排、媒婆介紹后結婚。這種婚姻中的夫妻雙方,在婚禮前都不一定見過彼此,也就無所謂喜歡不喜歡了。所以,古代的包辦結婚不會存在“主觀上的結婚難”。近年來,大齡男女們知音難覓,很多人又開始懷念起“父母之命”式的包辦婚姻了,管他喜歡不喜歡,至少省事。
我們來重點說說古代“客觀上的結婚難”——繁瑣的程序。早在先秦時期的《禮記》中,就規定了婚禮程序的六個步驟,稱為婚姻六禮,這六禮分別是:納彩、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我們具體說說這六個步驟。
首先是納彩,其實質類似今天的求婚。分為兩步,先提親,后納彩。古人的求婚不需要情侶雙方出面,有媒婆和家人就夠了。納彩前,媒人要去女方家提親。提親的時候,媒人要介紹一下男方的個人概況和家里的情況。這時候,媒婆的三寸不爛之舌就派上用場了,必須把男方神吹一頓。《笑林廣記》里有這樣一個段子:
古時候有個窮小子,天天為生計發愁。鄰居就逗他:你只要找媒婆說道說道就好了。窮小子不解地問:難道媒婆有什么發財良方能讓我飛黃騰達?鄰居笑著說:無論多窮的人,經媒婆的嘴一夸就發跡了!
媒人提親成功后,男方的家人就要準備去女方家正式納彩了。納彩的“彩”,跟今天的彩禮是一個意思,但還不是正式的彩禮,只能算見面禮。古代納彩一般送大雁。為何用大雁呢?主要有兩種說法:第一種說法認為雁這種候鳥“木落南翔,冰伴北祖”,是一種順乎陰陽往來的動物,用雁納彩,象征順乎陰陽之意;另一種說法認為雁代表忠貞,雁失配偶,終生不再成雙,用雁納彩象征對忠貞的追求。如果條件不允許,納彩時找不到雁,也可以用鵝來代替,古人把鵝看作家雁。
納彩之后是第二道程序,叫作“問名”。所謂問名,是托媒人去問女方的姓名及生辰八字。有的朋友會疑惑:問個名字還用特意搞一道程序?找人一打聽不就完了嘛!不要小看古代女子的名字,未婚女子的名字只有家人知道,對外是保密的。即使在家,家人也只是呼喚其小名,估計就是為了保密大名。所以如果你穿越回去的話,不要輕易問女孩的名字,否則會被認為你想娶人家!
古代問名的時候,除了問女孩的名字,還要問生辰八字。古人很迷信,問來女孩的生日時辰后,還要找人占卜一下,看看和自家孩子的生日時辰是否匹配,是吉是兇,然后決定成婚與否。今天這個傳統在年紀大的長輩那里還有遺風,聽說晚輩有對象了,有的長輩就會說“找個人好好算算”吧,看看是否合適。古人有時也將“問名”程序簡化,甚至與納彩合二為一。
問名后男方家要找人占卜,一般都會得出吉利的結果。如果結果不吉利,那一定是給占卜者的賞錢少了,否則就是男方想以此為借口取消這門婚事。如果占卜順利,男方就要把吉利結果告知女方,實際上就是對這門婚事再次表示確認。這一程序稱為“納吉”,意為把好消息告訴你,后世又稱此為“訂盟”,其實質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訂婚”。納吉是婚姻六禮中的第三道程序。
接下來是第四道程序,叫作“納征”。“納征”就是男方家給女方家送聘禮,用我們今天的話說,就是給彩禮。那古人的彩禮都送啥呢?按照古禮,彩禮主要有三類:一是“玄縹”,就是用深紅和淺紅兩種顏色組成的衣物;二是“束帛”,當時五匹為一束,也就是送去五匹長的帛;三是“儷皮”,就是成雙的鹿皮。看來古人最初還是比較淳樸的,送的彩禮基本上都是結婚過日子的居家用品。當然,從另一個角度看,這也是那時物資匱乏的表現。改革開放前大家送的彩禮基本上也都是水盆、暖瓶、被罩之類的居家用品。改革開放后,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大家基本不送東西了,都改送錢了。因為生活富裕了,大家啥也不缺了,就缺錢。古代也是這種情形,最初送皮帛等御寒之料,后來就主要送真金白銀了。所以,古人也稱其為“聘金”或“納幣”。
古人送的彩禮數額的確很高,但并不是“來而不往”的單向送禮。男方送女方家厚重的彩禮,女方家同樣也要置辦豐厚的嫁妝。特別是宋朝,流行厚嫁之風。很多時候,宋朝人不是娶不起,而是嫁不起。蘇軾的弟弟蘇轍,為了給女兒置辦嫁妝,特意賣了他在河南新鄉購置的一塊好地,湊了“九千四百緡”錢嫁女,他在日記里說這叫“破家嫁女”。九千四百緡就是9400貫,咱們前面算過,宋朝一貫錢的購買力折合今天的800元,也就是說蘇轍給女兒置辦的嫁妝折合今天700萬元左右。厚嫁之風在江南地區尤甚。南宋有個叫鄭慶一的女子出嫁,嫁妝包括500畝土地、30間商鋪,還有10萬貫銅錢——這些東西拿到今天得上億了!
古人嫁女為何要給這么多嫁妝呢?主要有兩點原因:第一是貼補家用,讓女兒的婚后生活更舒適些。在宋代,女性擁有一定的財產權,女方的嫁妝婚后歸自己支配,夫家不能隨意取用,否則會被人瞧不起。此外,厚嫁還有一個更為重要的原因:嫁妝越多,女兒婚后在夫家就越有地位。《三朝北盟會編》記載了一個有關嫁妝的故事。說宋朝秦檜投降金軍后被外派任務,其妻王氏擔心自己被丟下,就故意吵鬧說:“我嫁到你們秦家,那可是明媒正娶,光嫁妝就有20萬貫,我父親給這么貴的嫁妝就是想讓我和你共度余生,你現在想把我丟在這里嗎?”這段對罵是故意演給金人看的,金人最終同意了王氏隨秦檜同行,看來金人也知道這么貴的嫁妝是不能“辜負”的。
納征之后是不是就要結婚了?別著急,還有第五道程序叫作“請期”。就是男方家擇定婚禮的日期,備禮告知女方家,并征得其同意,民間俗稱“提日子”。這道程序也比較簡單,但也要占卜,也要送禮。送的禮比較簡單,一般還用大雁。哈哈,大雁招誰惹誰了?
婚姻六禮的最后一道程序就是迎親,即我們今天常說的婚禮儀式。迎親禮是古今婚姻中最為繁縟的儀式,還總在變化。但無論怎么變,無非兩類環節,第一類是家庭關系的確認,比如新婦在男家的“認大小”“斟酒”“獻茶”等;另一類是對新人們的祝愿,如“獻四喜湯”“迎轎”“下轎”“祭拜天地”“行合晉禮”等。
通過以上對古代婚姻六禮的敘述,你是否感覺到有點腦袋疼?無論古今,結婚都是頭等難的事!
44 古代婚禮在什么時間舉行
今天中國北方大部分地區結婚都是在上午,并且一定要在正午12點之前,只有二婚才會在下午辦婚禮。但是天津除外,據說天津市區里的人都是在下午舉辦婚禮。而在南方,很多地方都是在下午甚至晚上結婚。那古人結婚是在什么時間呢?
古人結婚多是在黃昏傍晚時分,結婚的“婚”字,最初就是代表黃昏的意思,“婚”字是通“昏”字的。唐朝的《儀禮注疏》就說:“士娶妻之禮,以昏為期,因而名焉。”在下午黃昏結婚,是自周朝就有的悠久傳統。
古人下午結婚并不是草率的決定,而是沿襲了上古時代搶婚制度中的傳統。早期人類社會的婚姻制度并不成熟,也沒有明媒正娶一說。最初都是群婚,還是族內群婚,就是說你的老婆都是你的姐姐妹妹們。總在一個群體里結婚,時間久了,多少有些視覺疲勞。而且有時候部落內的女人還不夠用,畢竟蛋糕太小了不夠分。作為補充,原始居民就到族外其他的部落搶女人回來結婚,稱為掠奪婚,也叫搶婚。
搶婚的時候,部落的男子組隊沖進對方部落,看見型號差不多的婦女,扛起來就跑,搶回去就是自己的媳婦。既然是搶,就要選擇夜色漸暗的黃昏,這樣的天色有利于行動隱蔽。有的朋友可能會說,那半夜去搶豈不是更好嗎?月黑風高啥也看不見,更隱蔽!是啊,半夜啥也看不見的確隱蔽,但搶媳婦時臉也看不見,搶回來是個大媽咋辦?萬一搶回來個男的豈不更糟心?所以上古時代的搶婚都選擇在黃昏。后來的婚姻制度演進為明媒正娶了,但婚禮的時間依舊沿襲了上古的傳統。
其實人類的很多行為與傳統都映射著上古時代生活的影子,婚禮習俗就是典型的代表。比如說自古以來傳統的中式婚禮中,新娘子都要頭戴蓋頭。有的學者就認為:戴蓋頭的目的是蒙住新娘的眼睛,防止新娘認出回家的路,其目的和土匪綁票時蒙住人質的眼睛是一個道理。
黃昏結婚是古代中原地區的傳統,后來,隨著少數民族南下中原,原先中原地帶的漢族人便衣冠南渡,遷往江南地區。他們在南遷的同時,也將中原文化和習俗帶到了南方,所以今天很多南方地區就保留了古代中原地區的風俗習慣,結婚也多選擇在下午進行。而北方胡漢雜居,原有的一些中原的傳統習慣也就漸漸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