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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游泳,也沒同他在游泳池談過話,在酒廊,我們是
次相識。」「在酒廊與佐伯相識之前,你去過三林美容院嗎?」
「沒有去過。」「真的嗎?」
知子的回答是令十津川失望的。他只得向她點點頭,微笑著告辭了。
佐伯還沒有被抓獲,此案使專案小組感到十分困惑。困惑的原因是,第四起
案件與前三起有所不同。
前三者均被殺死,第四者卻沒死掉,前三者肌膚都曬得很黑,第四者卻沒有
曬黑。如果說殺死前三者,是兇手對皮膚曬黑、穿比基尼泳裝的女性的癖好,那
么對于第四者就無法解釋了。
「是兇手的癖好改變了?還是殺死前三個女人的兇手不是佐伯?」十津川問
龜井。「這個嘛,」龜井沉思一下,說:「我有兩個想法。,前三者皮膚都
曬得很黑,比基尼的泳裝痕跡明顯,這只是單純的偶然。假如這樣的話,那第四
個受害者吉川知子即使沒曬黑,也不成問題。」「第二種想法呢?」十津川追問
一句。「女人曬黑的肌膚,假定是兇手的癖好,在第三人之前,他恰好遇到了合
乎口昧的受害者。可今年是冷夏,除了到國外去的人,不大有親近水的機會。而
且,據說年輕女郎大都不愿意曬黑。這樣,他想找到第四個曬黑肌膚的女人,怕
不那么容易,而且星期五到了,因此不得不選吉川知子作第四個犧牲者。」
「按你的看法,龜井,你仍然相信兇手是佐伯裕一郎了。」「實在沒有再好
的想法了。」龜井肯定地說。
正如龜井所說,至少是目前,專案組確實沒有發現別的嫌疑犯。而且,時過
兩日,到了二十八日星期天,佐伯依舊頭影沒露。
這嚴酷的現實,對專案組的壓力很大,專案組內焦躁的氣氛也越來越重了。
案發后,十津川一直認為,抓獲佐伯只是時間問題。
因為據警方掌握,佐伯裕一郎性格孤僻,親朋密友很少。只要他身上沒帶足
夠的現金,不會逃得很遠,找到他并非難事。
況且,專案組除在報紙上登了佐伯的名字,還張開羅網,在三林美容院、住
所、他的故鄉及朋友家,都派了刑警監視,還怕他不落網嗎?令人遺憾的是,幾
天過去,專案組卻一無所獲,這不能不令他們焦慮了。「我最擔心佐伯這個亡命
徒再繼續犯罪。」搜查一課本多課長擔心地說。
「這點,我想暫時不要緊。」十津川說。「說不定吧。二十六日殺人未遂,
兇手的欲望沒有得到滿足。這樣,等不到下星期五,他可能就會獵取另一個女人。」
本多說。
「不能說沒有這種可能。但報上披露的只是我們以強奸吉川知子嫌疑犯的名
義追捕他。佐伯也許會認為,即使被捕,罪也很輕。這樣,他也許不會再干的。」
「也許是吧?」
「問題是我們找不到佐伯的下落。」「你說他能藏到什么地方呢?」
「可能我們追得急,迫使他自殺了,也許是有人把他保護起來了。」「誰能
保護他呢?」
「我一時也說不清」十津川眉頭緊皺,顯出疲憊的神色。這時,年輕的青木
刑警,目光炯炯地跑進來報告說:「警部,佐伯來自首了!」
十津川心灰意冷的情緒為之一震,驚愕地問:「來自首?他自己來的嗎?」
青木回答:「不,還有東田律師陪他一同來的。」
第四十九章
聽到青木的報告后,本多課長驀地蹦了起來:「東田律師?」顯然,本多是
很驚訝的!
無論十津川還是本多,他們的驚愕是有原因的。因為他們十分了解,檢察官
出身的東田律師,是一個很難纏的人。
曾有過這種情況,十津川滿懷信心加以逮捕、起訴的嫌疑犯,只要東田律師
插手,被告就被無罪開釋。但是,東田這次陪佐伯來自首又意味著什么呢?
十津川正是帶著滿腹狐疑去見東田的。東田六十八歲了,雖然體重有九十公
斤,但走起路來還象五十歲的樣子。
他握著佐伯的手臂,生怕別人把他搶跑似的。「嘿,十津川兄。」
東田故意地以親密的姿態向十津川打招呼。龜井刑警手握手銬,想銬住佐伯
裕一郎。
東田擺擺手,說:「不必這樣,他不會逃的。」「不必銬了,到那間屋子去
審問吧。」十津川說,「要是逃了也不怕,東田先生會負責的。」
「啊,好,哈哈!」東田朗聲笑道,龜井將佐伯引向另一個屋子去了。十津
川對東田說:「東田先生,很想聽聽你領佐伯來自首的經過情況,請談談好嗎?」
「首先,我提醒你注意,佐伯是我勸來的。他不是被逮捕,而是來自首的。」
東田毫不客氣地說。
「這點會考慮的。東田先生是打算作佐伯的律師嗎?」「受某人委托,我決
定作他的辯護律師,請多關照。」
「請問,你說的某人是誰?」「對不起,這暫時不能說。」
「可是,如果他隱藏了佐伯,就觸犯了刑律。」「恐怕你說重了。我認為佐
伯裕一郎是無辜的,所以保護他的人不會觸犯刑律。」
「佐伯引誘在酒廊認識的女郎到情人旅館,想勒死她。是刑警聽到她的叫喊
及時趕到,才避免了這起殺人案。難道佐伯無辜嗎?」十津川兩眼直逼著東田。
東田一副微笑自得的神色。接著,他說:「這我知道。」
佐伯也告訴我女人的事了。但是,十津川兄,佐伯引女人到情人旅館,不是
他們互相討厭而是飲酒時談得情投意合的結果啊!據佐伯說,去情人旅館,是女
方積極提出的。
而佐伯確是想同她認真談戀愛的。可是,一進旅館,女的突然、向他要兩萬
元,男方自然生氣。
在雙方發生口角并且怒不可遏的時候,男方不自禁地勒住了女方的脖子,但
并未真勒死她。女方大聲叫喊,男的才驚慌逃走。
這才是事情的真相。這是日本現代人的云水之戀呀!我認為這純屬偶發的爭
吵,并不能構成刑事案件。「可是,東田先生,受害人作證說險些被殺害。直到
現在,脖頸還紅腫,醫生診斷要三天后才能康復。」
「我認識一對夫婦,因夫妻打架,使妻子受重傷住了一個月的醫院,但他們
還是夫妻。」東田沉著老練地駁斥了十津川。「東田先生,老實說吧。」十津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