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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歇爾坐在桌邊,桌邊不止他一個。有個男人,側面對著我借眼睛的獸人,正笑得和花兒一樣。這面目平凡的路人甲像要說悄悄話似的,身體向前傾斜,湊到雷歇爾耳邊耳語。
這貨找死啊,我想。
a、雷歇爾脾氣不好,且有脾氣不好的資本。b、雷歇爾討厭跟人靠的太近。c、雷歇爾最近正在倒霉,心情更糟。這三條疊加起來,我幾乎已經看到了接下來會發生的事情。我無意阻止,靜觀其變,反正從上一個沒眼色雇傭兵的下場看,雷歇爾現下也知道低調,不會弄出太大的場面……
雷歇爾笑了起來。
那并非常見的冷笑,也不是怒極反笑。他的嘴角上揚,眼中依然不帶一絲笑意,卻垂下眼簾,睫毛的陰影掩住了眼睛里的冷光。這是個假笑,一個禮節性的微笑,放在別人身上,這神情近乎示好。
而放在雷歇爾身上,這簡直如同示弱。
我被嚇到了,嚇得目瞪口呆,精神波動太大,法術失效,獸人醉漢在酒館里躺倒,對酒館內部的轉播中斷。
雷歇爾并不是個死要面子的狂徒,他的社交技能盡管爛,卻也不至于全然沒有。在有必要的時候,他不介意示弱,只要能攥取更大的利益,一個禮節性的假笑不算什么。我曾見過他對另一個傳奇法師露出這種友好的笑容,那個法師在隨后成為了他的戰績之一。
可是,前提在于利益。
那就是個普通的人類男性,獸人的視覺這樣告訴我,法師的靈視也這么說。我心有不甘,在外面幾次施法,結果都一樣:人類,男性,三十歲前半,非法師,非傳奇。這樣一個平凡無奇的存在,這樣一張平凡無奇的臉,到底有什么利益值得雷歇爾示弱?他身上有什么東西值得雷歇爾圖謀?我寧可相信他是為了來吃奇異果烤羊排……
啊。
我想起來,雷歇爾已經很多天沒有“進食”。
我感到一碰冷水當頭澆下來,隨后我笑出了聲,路過的人奇怪地投來一瞥,想必看到了一張難看的笑臉。我忍不住要發笑,天啦,如此簡單明了的答案,我居然現在才想起來嗎?
雷歇爾是個半魅魔,他需要跟人睡,他很久沒跟人睡,而且他回避我。從這些顯而易見的線索看來,他出門打野食再合理不過。我為什么一直沒往這里想?難道我竟以為,他只會選擇我,不會去找別人嗎?
回頭看來,我還真的這么想了。
雷歇爾因為色欲主君的詛咒而對性充滿了抵觸,是我給他打開了新大門,讓他漸漸覺得這事沒那么可怕。我們睡了很多次,纏綿床榻,同床共枕,這種事很容易讓可悲的低俗生物——比如我——變得頭腦發蒙,忘乎所以。我依然記得我的導師是個多冷酷的黑巫師,然而這反倒讓我變得更加自命不凡。瞧呀!我冷酷邪惡的導師就在我懷里,就在我身下!他允許我對他為所欲為,他對我投懷送抱,對我充滿熱情!
我忘記了,這一切只是因為雷歇爾在往魅魔轉化。
他需要進食,他變得依賴xing愛,與魔鬼的詛咒有關,與我無關,誰都可以。又不是每個人都會愚蠢地對啟蒙者不可自拔。結果我還是把自己當成英雄,以為自己與眾不同,那么多年了,居然毫無長進。
我曾愛過他。
我記得十年前的那個晚上,我提前完成了任務,帶著光精靈的頭顱回塔。那個光精靈與我不相上下,殺死他耗費了我幾天幾夜的謀劃,還帶來了一道幾乎貫穿胸口的傷痕。我幾乎耗盡魔力,但仍然馬不停蹄地趕了回去,我想要用這頭顱換取老師的贊許。
我直接傳送到了塔頂,與雷歇爾休息的地方只有一墻之隔,這是屬于我的特權之一。我可以直接來到最接近雷歇爾的地方,不需要通報,沒什么東西阻攔。盡管深知他有一大堆防護措施,傳送到塔頂也不代表什么,我也一度為這信任自豪不已。只是這一天,在聽到那對話的時候,我為得到這項特權深深后悔。
“……全部?”魔鬼語隱約傳來。
“當然。”雷歇爾說。
“包括你最好用的那把刀?啊,那可是個美味的靈魂。”
我敲門的手停住了。
“只要你出得起價碼。”我聽見我的老師這樣回答。
“是嗎?我還以為你很喜歡他呢。”魔鬼喋喋怪笑,“你真的舍得把他賣給我?”
“我說了,只要你出得起價。”雷歇爾傲然道,“海曼是我最好的學生。”
“海曼是我最好的學生”,這話雷歇爾說過很多次。當他這樣夸獎我,他的語氣總之微微上揚,帶著驕傲與認可,每一次都讓我熱血上涌。雷歇爾對魔鬼說一樣的話,在談到交易我靈魂的時候,一樣句尾上揚,滿懷驕傲。
而我如遭雷擊,仿佛渾身的血都結了冰。
我早就知道我的老師是個什么人,他邪惡又殘酷,和魔鬼交易。我知道他將他人視作螻蟻,他有時會將一些學徒扔進必死的境地,另一些則生不如死。我只是從未想過,自己也是螻蟻中的一員。
海曼是雷歇爾最好的學生,是他最鋒利的刀,是他最喜歡的孩子。我沾沾自喜,甘當走狗,以為自己與眾不同。
結果,我不過是他田里最大最顯眼的一顆蘿卜。
我在法師塔中,雷歇爾肯定知道我在聽墻角,他甚至無意隱瞞。是覺得我逃不掉,還是覺得我甘心當一顆忠心耿耿的蘿卜,會乖乖等著下鍋?現在想來,沒準是后者。我那會兒就像個狂信徒,好像他要我去死我也會聽話——別人這樣認為,他這樣認為,甚至我都這么認為。直到我站在門外聽見了他的話,被一個耳光扇醒了,我猛然發現,自己并不信仰雷歇爾。
我只是愛他而已。
愛么,首先要有命在才行。
我跑了。
十年前我跑了,成為了雷歇爾法師塔唯一的幸存者。十年后我照舊跑路,篝火堆酒館只是眾多好酒館中的一個,我當然有別的地方能歡度夜晚。游吟詩人哪里都能玩得開,法師哪里都去得了,我可不會浪費難得的休息日。
也祝雷歇爾玩的開心。
第25章 為什么是我
我傳送去了八百里外的另一座城市,那里也有繁華的酒館。駐場歌手被我說服,借我了一把七弦琴。一整夜,我歡歌暢飲,酒館老板用免費的酒水來買我的曲子,我甘之如飴。醉醺醺的人群打著拍子,他們很高興,我也喝得腦袋發熱,喝得難以縱情聲色。幾位熱情的女士為此遺憾,她們離開時留下香水味的擁抱與胭脂紅的吻。
我第二天早晨離開,哼著小調,帶著好心人們的小費。銀幣在我口袋里叮當作響,讓我的心情也好了不少,仿佛又在帶著把七弦琴浪跡天涯。這好心情一直持續到安全屋,我打開門,只見雷歇爾坐在客廳里,正對著門口。
“你去了哪里?”他語氣不善地說。
這話說的,我還能去哪兒呢?給您辦事唄。我剛想開口,猛然發現了破綻:我之前回來的時候,把妖精眼淚妥善地放進了實驗室的儲存設備里,他一眼就能看出我來了又走。魔法之神在上,我怎么就這么積極?過去當學徒時的好習慣成功毀掉了偷懶的機會,真讓人扼腕嘆息。
“我回來時您不在,您不在我哪敢動您的實驗呢。”我乖巧地說,“于是我就出門玩一玩,放松一下神經,恢復一下精力……”
“那你現在一定精力充沛了?”雷歇爾說。
他站了起來,向我走了兩步,停在一步以外。他看著我,抿著嘴,一副看到早飯在泥地里滾了兩圈的表情。
“去洗澡。”雷歇爾命令道。
“不要。”我說,“我要帶著姑娘們的香吻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