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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承諾能值什么?她爸爸媽媽答應帶她到動物園,轉身就能忘了,實在不行,還能從這周拖到下周,下周再拖到下下周。
總之,承諾什么的,最不值錢了。
可這一刻,云溪卻笑了。她推開茶盞,慢慢站了起來,走到那一塊頗有歷史的牌匾下,低低地笑。笑聲婉轉而動聽,卻分明絲毫沒有笑意。一雙眼清冷地沒有丁點情緒,竟是讓人摸不透她在想什么。
老者似乎沒有料到她是這么反應,一時有些詫異。
“以諾易物?您覺得我是沒有長大的孩子,這么容易糊弄?”她抹抹雪白的墻壁,嘴角含笑,眼角低垂,陽光下,邪佞的味道充斥著每一個角落,轉眼間,竟和進門時的那個模樣天差地別。
“如果你怕有詐,我們可以擬字據為證。”渀佛早已經被懷疑慣了,老者絲毫沒被她這幅模樣驚到,倒是明顯多了幾分謹慎。
“不,你聽錯我的意思了。我不是懷疑‘以諾易物’,我只是覺得你獅子開口。”她瞇著的眼睛慢慢勾起了弧度,似笑非笑的樣子讓人想到夜里最可怕的動物,只要一刻,便能將獵物撕成碎片。
站在一邊的水牧蓮下意識地轉過身趴到grantham的懷里,綿羊一樣的聲音一遍一遍地哆嗦:“哥哥,我怕,我怕。”
grantham輕輕地拍拍她的背,轉頭看去,那對峙的兩人像是兩尊雕塑一樣,氣場詭異,不免也有些心跳加速。
“我們打開天窗說亮話。老先生,您想從我這得到什么,不妨直說。”她又指指那塊幾乎被蜘蛛絲纏了半面的牌匾笑笑:“這種多年沒有舀出來的東西,以后還是不要舀出來做借口的好。”
這話說得已經是有些過了,可老者的反應卻依舊十分鎮定。
“牌匾一直掛在這,我沒有騙你的必要。我只是看什么人做什么生意,冷小姐不需要這么防備。”
“這么說,你認為我的一個承諾比現金支票要來的有價值?”怕是認為“冷家”的承諾才是真正夠分量的吧?
她忽然想起剛剛老者的兩個問題,邇玩一笑,能知道她的來歷,這人本身就不是什么凡人。
漸漸看出了苗頭,她眼底的鬼火一閃,妖嬈的笑容又回到了嘴邊,整個人的氣勢頓時又是一變。
即便是活了這么多年,老頭心底也不得不驚嘆一聲,這個貌似還未滿二十歲的女孩實在讓他猜不透,這樣的人物,當真是不可估量。
既然這樣,若能得到她的一諾,便再無后顧之憂!
心底一寬,對于這筆買賣更是篤定:“只要你能答應在我有生之年,這塊地的使用權一直屬于我,那么這塊玉硯就是你的。”
grantham這會兒已經完全糊涂了。這么一個小店,買下來也不過就是一兩百萬的事情,可這一塊玉,價格堪比天價。孰輕孰重,一眼就能看得出來,這個老頭莫不是做生意做昏了吧?
另一邊的云溪卻是灼灼地盯著老者鎮定的雙眸,滿眼的思量。
片刻后,低低的嘆息一聲,果然好算計!
這條老街是玩古玩的人常來常往的地方,地段雖不多高檔,但眼下為了城市規劃,已經有要征用改造的計劃。買下這塊地當然簡單,可是一旦政府改造,即使可以回遷,這個店原來的一切怕是什么都沒有了。
他問她是不是冷家的人,想來,也是打聽到,她的大伯是這個項目的負責人吧?
只是,這么一個破舊的小店,到底是哪一點值得這個人用千金不易的“玉硯”來換?
似乎看出了她的疑惑,老者苦澀一笑,陽光下一抹憂傷在他眼底閃過,隨即他將視線又移到了院內的那棵合抱古樹,眼底縈繞著淺淺的思念:“我妻子的骨灰埋在這,我答應過她,有生之年都會陪著她呆在這。”
grantham和云溪都有些呆滯,誰也沒有想到竟然會是這樣的一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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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溫潤
云溪回到家的時候已經是傍晚,彩霞漫天,襯著家里的院子都多了幾分暖意。
她和grantham兄妹倆在那老者的小店里呆了一下午,聽了一段只用三十分鐘便訴說了一輩子的故事。
那時是六、七十年代,上山下山大軍勢如破竹,他是富家少爺,封建地主,“成分”不好,為求“洗心革面”,自動求取進入山村。
可是山村的破落和艱苦實在出乎所有人的預料,特別是當地剛剛出生的女娃,由于不是男丁,很多家庭是寧愿丟棄在山谷里,也不愿意養活的習慣讓他無法接受。
他是那個時代少得可憐的大學生,出生富貴,十指不沾纖塵,進了山,放牛,耕地,播種,種菜卻是什么都得去做。
那個被狗娃家老早就養在家里的童養媳有一天看到他餓暈了過去,好心地遞了塊餅,卻被同村人發現,揪著頭發,說她思春,不守婦道,被資本主義腐蝕,想要做地主婆,死活拖著她走了半里路說要去浸豬籠。
那一雙從來就柔弱無助的眼在夜里一片凄涼,看著同村的人,自己的“未婚夫”用看狗一樣的眼神瞪著她,連辨白的話都說不出口。
最終,人群暴動,她被打殘了一只腳,從此再也不能正常走路。
既便如此,村里卻是再也呆不下去了。無數人鄙視的眼,夜里無故丟來的石頭,還有摻了沙子的干糧,連最基本的生存都已經成了問題。
他帶著她連夜出逃,一路北上。啃過樹皮,吃過泥漿,卻是相互扶持,一路風雨,走過了十年。
十年,他們沒有姓名,沒有身份,只得當個散戶給人種田過日。
他們沒有結婚,因為不會有人愿意給這對不知背景的外鄉人證婚。
當政府歸還資產,他的家族重回榮耀時,她卻已經病入膏肓。
她告訴他,喜歡大樹,想要在像山間里那樣的合抱大樹乘涼,想要在有院子的地方好好歇一歇,這么多年,她累了。
他說好,轉頭向自家爹娘叩頭,領了錢便奔著城里四處找古樹。
三天奔波,終于還是找到了一棵。
就在這條古玩街上的破舊小店。
花了錢買下來,領著她在樹下休息,兩人閉著眼,卻是淚流滿面。
他記得,那一年,她不過三十出頭,卻已是滿頭白發,眼角滄桑,她的腳再也沒能直立地站在地上。因為,那一年逃荒,有只野狗乘他們熟睡時,叼走了她半截腳踝。他白天干活累得睡得太熟,她卻早已失去右腳知覺,沒有半分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