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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能早點知道蓁蓁是這么好的人,他就可以多準備一點,再風風光光地迎娶她。
“現在碰到了也很好。”
——
“嵐哥!”李興正在家門口等著遠處的柳嵐,待人走近后也不客氣,把腳邊的背簍放到較為空蕩的板車上。
里面是只幼鹿,前腿的皮毛上沾血跡,是他昨日在陷阱里發現的,活的獵物比死了的價格高點,他便今天邀上柳嵐一同去鎮上。
李興眼尖,看到柳嵐和他們一樣粗糙的大手上竟然戴了一副手衣。再加上他臉上難掩的笑意,不難猜出是誰為他做的。“嵐哥,嫂子對你可真好。這手衣瞧著像是鹿皮做的?”
李興以打獵為生,對于皮毛之類的感觀自然更敏銳些。
“對,”柳嵐笑著回他:“做了兩副,她說若是臟了也好換洗。”
李興不禁咋舌,他們這些漢子皮糙肉厚,少有人會戴手衣,更何況用鹿皮做上兩副。就算是鎮上的富裕人家,多少也得罵兩句敗家子,不過柳嵐家現在是秦蓁掌家,倒也不奇怪。
“對了嵐哥,我前幾天碰到順子,聽他說那張鹿皮終于賣出去了,買的人沒還價,直接給了六兩五錢。”
“真的?也好,快入冬了,他們家今年應該能過個好年。”
“是啊,去年小牛瘦得就剩把骨頭,還好熬過來了。”
兩人都為兄弟高興,畢竟林順上有病弱的老母,下有妻兒要照顧。
他去年不慎傷了腿腳,在家里躺了兩三個月,正好錯過打獵的好時機。后來零零散散的小獵物賣不上多少錢,一家人便只能勒緊褲腰帶過日子,還好有大家的幫襯,不至于太難過。
柳嵐看了一眼手衣,心頭縈繞著一股道不明的情緒,不過當下還是把兩人的東西賣了要緊,他沒有想太多,駕著驢車朝鎮上而去。
到了鎮上,先去幫李興把鹿賣了。小鹿年幼,又受了驚嚇,背簍里備的草料沒吃多少,經過一路的顛簸,瞧著精神不大好。
李興手頭上的門路不多,倒是柳嵐常在鎮上做生意,認識的人更多些。
沒過一會,背簍里便空了,只余李興懷里的幾塊銀子。
“嵐哥,我媳婦叫我買點東西回去,我待會在街頭等你?”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