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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有朋友,有裴斯禮,有旺福和來財,還有錢,而那個世界里什么都沒有,只有麻木又機械的上班下班。
而且,他的消失,或許對于小姨來說,也是最好的,他們家不會再因為他吵架爭執,小姨也不會再哭。
“那我小時候看到的那條黑狗就是來財嗎?”
“嗯。”
邱秋這下是真的好奇,他抬起腦袋來,眼神晶亮:“為什么狗狗能活那么久呀?”
從他八歲到二十三歲,再穿進這個世界從十七到二十多歲,快那么久的光陰,更別說在遇到之前。
邱秋翻身坐到裴斯禮腰腹上:“給我講講你的事情嘛,你知道我,但是我不知道你呀。”
黑暗里,裴斯禮似乎嘆了口氣,他抬頭去捉邱秋的唇,報復似地含住那兩瓣柔軟的唇碾磨吮吸,將他里里外外欺負了個遍。
氣喘吁吁分開時候,拉扯出的水絲斷掉,裴斯禮伸出舌尖去舔。
“它不是狗,是我的一部分。它也不叫來財,叫濁。”
在沒遇到邱秋之前,裴斯禮還不叫裴斯禮,祂沒有名字,只是個獨自在山里游蕩的怪物。
餓了捕獵,困了睡覺,冷了就鉆進石縫里取暖。祂不倫不類,沒有人類思維,整日坐在石頭上。
從很久遠的年代坐到現代,看著來來往往的朝代更迭,戰爭,饑餓,瘟疫,最開始的時候,有難民會躲進山里,祂就坐在高處看他們。
祂模擬人類發出聲音,用腳行走,聽著他們嘰嘰喳喳,后來,不知道誰發現了祂,給祂安了個小神龕,神龕前面會放些吃的。
相對的,祂會庇佑他們。
只是沒多久,大概百年還是千年,這些人類全部死絕了,祂又回到孤孤單單的一個人。
大概是覺得太孤獨了,太孤獨了,他把自己的一部分剝離,幻化成那群人類住所里養的那只大狗。
祂學著人類那樣和它對話,一起捕獵,一起窩在巢穴,又這么過了很久。
有名字是在遇到邱秋母親的時候,重病的女性帶著自己唯一的孩子,一步步走到祂那個破破爛爛的神龕面前,然后跪下,祈禱,進獻供品。
那時候祂就坐在樹上,冷眼去看。
反正人類遲早會死,祂會一直孤獨。
直到祂低頭時候和人類小孩對上眼。
祂喜歡亮晶晶的東西,所以祂格外喜歡邱秋的眼睛和靈魂。
可惜那時候不太好動手,因為祂拿了對方母親獻祭的一本書,并根據眼緣隨便給自己組了個名字叫裴斯禮,作為回報,祂會短暫庇佑對方一段時間。
那就以后再殺。
反正祂有的是時間。
只是沒想到自己還沒動手,這家伙就不知道怎么進了這個世界,為了防止自己看中的珍貴藏品被人捷足先登,裴斯禮只好追了過來。
“我別有用心地住在你的對門,引誘著你一步步把自己送進我的巢穴。”祂掐著邱秋的腰,“抱歉。”
可惜這道歉的兩個字沒甚誠意,祂心里并不覺得抱歉,甚至頗為滿意想到這個方法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