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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婚后沒有特別約束,所以我們採取最常見的法定財產制,原本我和紀準一起住在他買的房子,離婚后我讓搬家公司帶著我買的沙發床和我本人送回我老媽家。
除此之外,紀準給了我一個我一點印象也沒有的牛皮紙袋,要我離開以后再打開。
原本想著該不會是詛咒信,遲遲不敢打開,過了三天后我才清醒,意識到我們是和平離婚,哪來詛不詛咒的問題?于是我迅速的把紙袋撕開──里面是一千塊。
我突然想起十年前,我壓了一千塊就轉身離開餐廳的帥氣畫面,不可思議的笑了。
知道我和紀準離婚,我老媽也沒說什么,甚至沒有一點想安慰我的意思,倒是挺開心的吆喝著要把沙發床搬到她房間去放。
而在那之后,紀準又開始和男人在一起。這是每當我忍不住關心起他時,他唯一肯對我透漏的訊息。
離婚兩個月后,我們彼此把心態調整好,再次相約在初識的餐廳見面。飯局尾聲,甜點上桌時,我問他:「你曾經愛過我嗎?」
「江子濘,我到現在還是喜歡你。」他說,「你是我這一生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喜歡的女人。」
聞言,我失笑,「那實在太榮幸了。」
「真好。」紀準也笑了。
「嘖,好什么好?」
「你啊,說話的語氣──總之言行舉止,都恢復了。」
「恢復?」
「你變回了我一開始最欣賞的那個江子濘。」
「是嗎?」
「是啊。」
我們都曾在愛情里迷失方向。
或許在一起時你曾經試著要愛我,但越努力反而越明白你對我的感情永遠只會是喜歡;或許我為了讓喜歡我的你早點愛上我,反而變成了一個你不再喜歡的我。
我們都曾為我們以為的愛情做出遷就,最后才痛苦的驚覺那不是愛情。<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