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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內容翻譯自《TheCompleteRomanArmy》作者AdrianGoldsworthy
部分資料取自
《TheRomanArmyFromCaesarToTrajan》作者MichaelSimkins和RonEmbleton
維基百科
塔西陀《編年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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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國時期絕大部分的軍隊是志愿兵,法律規定所有的羅馬公民都有服兵役的義務,但征兵制非常不受歡迎,特別是在意大利地區。內戰結束后,在奧古斯都四十多年的統治期里,只有兩次征兵。分別是在AD6和AD9,兩次軍事上的慘敗之后。征兵過程中出現了大量逃避服兵役的案子,一個騎士砍掉了兩個兒子的拇指以求免役,案發后被奧古斯都賣為奴隸。
奧古斯都之后,皇帝們都避免在意大利強制征兵,但在各個行省征召輔助部隊(Auxiliary,由非羅馬公民! 組成)時偶有實行。每一次大戰役之前,如果召募的士兵無法使軍團滿員,總督就會考慮在當地實行征兵(dilectus),補足差額。在dilectus里,強制征兵占多少,用其它手段鼓勵參軍占多少,沒有可靠的資料。
2世紀初小普林尼任本都總督時,審理了一個案子。兩個奴隸偽造身份加入軍隊,小普林尼寫信給圖拉真,請求皇帝的指導。圖拉真在回信里提到,士兵的來源有三種:募兵、征兵和替代兵役,替代兵役是指被征召者可以交錢代替兵役。這時正值圖拉真準備遠征帕提亞,東部各省都在征募兵員,所以圖拉真會專門提及征兵制。在帝國的大部分時期,募兵制都可以滿足軍隊的需要。
士兵幾乎都是出身社會下層,軍隊可以提供衣食、住處、醫療和穩定的收入。收入不高,與城市里的苦力差不多,但在軍隊里士兵可以得到教育,學習技能,有提升的機會,法律的傾斜(與平民打官司時,士兵可以得到照顧),無論父親是否在世都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財產(羅馬法律規定,父親有權支配子女的所有財產,不管他們成年與否,結婚分家后除外)。最重要的是,軍團士兵退役時能拿到一筆可觀的退休金或一小塊土地;輔助部隊的士兵則可以在退役時成為羅馬公民。
士兵們得到這些好處,付出的代價就是二十五年的兵役。在這期間,他必須接受嚴格的訓練,遵守嚴酷的軍紀,違紀者將受到肉體和金錢上的懲罰。由于軍紀太嚴懲罰太重,逃兵始終是一個無法解決的問題。服役期禁止結婚,但與婦女的長期同居關系則不受干涉。士兵們雖然不能與同居者合法結婚,生的孩子也沒有羅馬公民權,但可以合法地將財產留給他們(結婚禁令由奧古斯都頒布,兩百多年后被塞維魯廢止)。
軍團和輔助部隊通常是在各自所在的行省招募新兵。由于軍團的駐地相對穩定,例如不列顛的第二軍團在同一個地點駐扎了超過200年,軍團的兵源基本上來自同一省份。輔助部隊的流動性就大得多,經常根據需要四處調動,配屬不同的軍團,所以它的士兵常常是來自帝國各地。比如不列顛尼亞第二大隊(輔助部隊以大隊Cohort為單位),名字里的不列顛只是表示它最初組建的地點在英國,而它在組建后的幾十年里相繼調到了斯洛文尼亞、黑山和羅馬尼亞,士兵也是來自各個民族。但不管成份如何,軍隊里統一使用拉丁語。
在招募處,官員們要仔細檢查應征者的身份和身體狀況,身高是一個重要因素。據記載,身高要在1米7以上(有的資料說只有軍團的第一大隊和騎兵要達到這個身高),最理想的是6羅馬尺(1米77),身體強壯,視力良好。如果其它條件很好,矮一點也行。奴隸和犯過重罪的人不能加入,記錄表明有很多犯過輕微罪行的人加入了軍團。
通過檢查后,合格的新兵們發誓效忠皇帝,就算正式入伍了。先拿到身份牌(Signaculum,鉛制的小牌子,刻有士兵的名字和特征,裝在小皮袋里掛在脖子上),發給旅費75第納瑞斯,在護送隊的陪同(或押送)下分批前往各自的駐防地。
一份寫于AD103年的接收報告記錄了六個新兵的到達,年齡從20到25歲。他們加入的是輔助部隊,說明他們可能不是羅馬公民,但在報告上用的都是羅馬人的名字。還有一個加入羅馬海軍的埃及人Apion,在抵達意大利的駐地后寫信給父親,他到部隊后起了個羅馬名字,并且感謝父親給他的教育,使他有機會得到提升。這說明非羅馬人加入軍隊后改用羅馬名字是普遍現象。
輔助部隊的士兵退役后成為羅馬公民,他的孩子就有資格加入軍團。但到了帝國中期很多新兵都愿意加入他們父親服役過的輔助部隊,這使得軍團和輔助部隊在兵員成份上的差別越來越小。幾代人之后,在公元3世紀,軍團和輔助部隊的差別消失了,軍隊主要分為野戰軍和駐防軍。
新兵營
新兵營建在招募地或是軍團駐地,似乎兩種情況都有。在這里新兵們首先要進行體力和紀律的訓練:隊列、行軍、修營壘、挖戰壕、整理裝備、游泳和騎馬。
4世紀的羅馬軍事作家維吉提烏斯(Vegetius)提到軍團士兵要全副武裝地在5小時內走20羅馬里(1羅馬里=1.45公里),強行軍時要走24羅馬里,歷史學家認為這個應該是指在狀況良好的道路上行軍。同時Vegetius還提到羅馬人行軍時的步長有兩種:軍事步用于緊密隊形;全長步用于長途行軍。沒有資料說明羅馬人是如何調整行軍的步伐節奏,但肯定不是象近代軍隊一樣敲鼓點,因為羅馬軍隊里從不用鼓。
接著是武器訓練,使用比真實武器更厚更重的木劍和柳條盾,對一根一人多高的木柱練習刺和捅的動作,同時學習如何用盾牌撞擊敵人上半部,當敵人抬高手抵抗時,用短劍從下至上給予致命一擊。投擲標槍也是必修課,可能還包括使用投石器、弓箭和弩炮。
完成個人訓練后,就可以用尖頭包上的真武器兩人對練、多人對練,最后是整個百人隊、大隊的演練。這些基本訓練通常要持續幾個月,完成后新兵才算一個合格的軍團士兵。此后更嚴格的訓練將貫穿整個服役期。
AD80年羅馬27個軍團的駐防地。邊境的第一線是輔助部隊駐守,軍團駐扎在第二線的交通要道上。
奧古斯都時代,羅馬基本停止對外擴張,各個軍團長期駐扎在邊境,并建起永久性的兵營。大部分的軍團兵營占地20-25公頃,駐扎一個軍團。在地點的選擇上,易守難攻的地形并不是首要因素,最主要的是交通方便和充足的水源。
這是英國南威爾士第二軍團的軍營,據考證第二軍團在這里駐扎兩個多世紀,軍營多次被改建。灰色部分是道路,軍營外還有劇場(Amphitheatre)。劇場相當大,至少能容納6000人,
中心的Principia是司令部,會議室、金庫等都在這,在司令部的大廳里通常立有皇帝的全身雕像,大家要對著它進行軍事方面的宣誓(宗教方面的宣誓在神龕)。司令部上方的Praetorium是軍團司令官邸,配有暖氣花園浴室。
左下方Tribunes’house是軍團將校的宅子,第一大隊的百夫長們可能也住這。右下方有醫院、澡堂和神龕。醫院很大,能容納全軍團5-10%的人員。
每個百人隊(滿員的百人隊有80個大兵,第一大隊的百人隊有160人)住一棟房子,每個班(8人)兩間,一間住人,一間當儲藏室。儲藏間約4.6平米,睡間8-9平米。上圖近端的幾間大屋子是隊部,遠端的兩排房間一大一小,就是士兵宿舍。
外墻大約高4-5米,墻外至少有一道壕溝,深2-3米。通常營地越小,駐軍越少,壕溝就越多。輔助部隊的營地外一般有三條壕溝。以羅馬人的建筑能力,這些防御設施可以說是簡陋的,這似乎說明羅馬軍隊更愿意在軍營外野戰。
輔助部隊的軍營要小得多,這是駐守在哈德良長墻的一個輔助大隊,將近1000人。除了面積小,輔助部隊與軍團最大的不同就是澡堂建在兵營外,有人認為這是防火的需要,另一種不厚道的說法就是他們不像羅馬人那樣愛洗澡。
大部分的永久軍營旁都會出現一個平民居住區(Canabae或vici),里面住著隨軍家屬、軍用物資供應商以及為軍人提供各種服務的人員。軍團士兵們手里的軍餉,足以支撐起一個繁華的商業區
哈德良長墻附近Vindolanda要塞,城墻外就是平民區。這是個小要塞,平民區也小。對于那些駐扎了一兩個軍團的要塞,平民區的規模不亞于市鎮,澡堂劇院廣場應有盡有。
軍營生活
如古往今來的很多軍隊一樣,羅馬人相信讓士兵們保持忙碌是必須的。駐埃及的第三塞侖尼加軍團留下一份公元1世紀后期的報告,詳細記錄了某個百人隊內31個士兵在10天內的工作。最多的是站崗、巡邏、修理裝備、保養弩炮和澡堂工,其次是當建筑工和搬運工,最不受歡迎的當然是清掃廁所。不過還算公平的是只有兩個人各干了一天廁所工,這兩人在十天里再也沒有其它任務。
每天早上都有全體集合,軍官們點完名后就分配當天的任務,委派任務是以個人/天為單位,有些任務是在軍營以外,如護送、修港口等,花的時間就不止一天。同期的另一份記錄顯示有四個士兵奉命外出執行某項任務,7年后才歸隊。
雖然違反紀律,但資料顯示有一些士兵賄賂他們的百夫長,以避免分配到臟活累活,這種現象始終無法根除。而且部分百夫長故意把累活分配給有錢的士兵,以此來敲詐錢財。
16BC,奧古斯都最初建立職業軍團時,規定服役期為16年,16年后作為老兵再干4年,老兵可以不用站崗放哨干雜活。但由于召兵不易,二十年后奧古斯都又規定服役期為20年,然后作為老兵超期服役5年。
約瑟夫(Josephus,1世紀后期的猶太作家,他參加了AD66的猶太人大起義,后來又加入羅馬軍隊)在提到羅馬軍隊訓練之嚴格時說:“他們的訓練就是不流血的戰斗,而戰斗對他們來說只是流血的訓練。”
真相似乎沒有這么簡單,大量的資料顯示,帝國各地的軍隊都常常被一些非軍事任務干擾了訓練,被軍官和地方官們當作免費的勞動力,去蓋房修路搭橋(帝國的公路網大都是士兵修的),甚至挖運河開礦山。因此皇帝和總督們三令五申,要求保證軍隊的訓練。哈德良就用他在位的大部分時間,巡行各地,檢查軍隊的戰備水平和邊境的防御設施。
AD128年,哈德良訪問了北非的第三奧古斯都軍團。在觀看了軍團和輔助部隊的一系列大規模演習后,皇帝集合全軍作了演講。他先回顧了這支隊伍的光榮歷史,接著提到軍團內的一個大隊被總督調走,再早兩年另一個大隊被撥給在埃及的第三塞侖尼加軍團,而且軍團最近搬了兩次家,大量的時間被花在修兵營上,同時還要巡邏漫長的邊境。但是,皇帝話鋒一轉,他很高興地看到,士兵們沒有以此為借口荒廢訓練,他對隊伍的訓練水平非常滿意。
除了戰斗演習外,一個混合大隊(500步兵+120騎兵)還演示了快速扎營:移動到指定地點,用石塊壘起外墻,在堅硬的地面挖壕溝,搭起整齊的營帳,開伙做飯,然后收起營帳開拔。該大隊由于行動迅速得到了哈德良的表揚。
收入
羅馬最早是在公元前4世紀初給士兵發錢,做為他們離開農莊,參軍打仗的補貼。前2世紀中,波里庇烏斯(Polybius,希臘人)用希臘的貨幣單位記下了當時羅馬軍隊的工資:騎兵每天1德拉克瑪(drachma,4克多的銀幣),步兵2奧波,百夫長4奧波(1德拉克瑪=6奧波)。同盟軍隊不由羅馬發工資,但管吃。
羅馬的常用貨幣單位1奧里斯=25第納瑞斯=100塞斯特斯
奧里斯(aurei):金幣,愷撒時代重8克,1世紀中尼祿時代7.1克,3世紀初卡拉卡拉時代6.4克,到了3世紀末戴克里先時代就只剩5.45克了。
第納瑞斯(denarius):銀幣,前3世紀4.5克,1世紀降到3.8-4克,以后一直慢慢下降。奧古斯都時代羅馬城內一個非技術工人的日工資約為1第納瑞斯。
塞斯特斯(sesterces):共和國時期為小銀幣,帝國時期改為銅幣。龐培古城的一份記錄顯示一個奴隸的賣價是6252第納瑞斯。
對羅馬軍隊來說,加工資可以說是百年一遇的大事。前2世紀中,按波里庇烏斯給的數字換算,士兵每年是120第納瑞斯。50BC左右,愷撒在發動內戰前,將手下士兵的工資翻了將近一翻,達到每年225第納瑞斯;到1世紀末,圖密善將士兵工資漲到300;過了100多年,塞維魯將工資漲到450;此后僅過了二十年,塞維魯的兒子卡拉卡拉又加薪50%。這次加薪間隔之短,說明羅馬鑄幣的成色下降得很快。
帝國時期軍官和百夫長的工資還不清楚,2世紀初小普林尼曾提到自己為手下謀到一個百夫長的職位,為了置辦百夫長的全套裝備花了他1萬第納瑞斯,這說明官兵之間的差距很大。
禁衛軍的工資也沒有直接的資料,根據塔西陀的《編年史》,AD14年奧古斯都剛死,駐扎在匈牙利的三個軍團就發生兵變。兵變首領在煽動演說中提到,軍團士兵每天收入不到3分之2個第納瑞斯,禁衛軍不用面對危險,舒舒服服地呆在羅馬,每天卻能拿2個第納瑞斯。如果塔西陀的數字可靠的話,當時禁衛軍士兵的年薪應為730第納瑞斯,是軍團士兵的3倍。城管大隊(UrbanCohort)的工資介于軍團和禁衛軍之間。
輔助部隊的工資比軍團低一些,奧古斯都時期步兵是187.5第納瑞斯,混合大隊中的騎兵225第納瑞斯,騎兵大隊是262.5第納瑞斯。后來軍團工資漲了,輔助部隊也跟著漲,但漲幅不明。
一年里的工資分三次發,1月1日、5月1日和9月1日。發工資是軍營生活中的大事,和舉行慶典差不多。AD70年提圖斯圍困耶路撒冷時,為了振奮士氣,順便打擊敵人的士氣,將發薪儀式辦成了一次盛大的慶典。大家都穿上最好的盔甲服裝,馬匹披上華麗的袍子,列隊在守城敵軍的視野內,士兵們一個個出列,由軍官發餉,前線上金銀閃爍。慶典足足搞了4天,每個軍團一天。
上面的數字只是毛餉,士兵拿到手的凈餉要少的多。現存的一份寫于AD81年的記帳單,記錄了駐扎埃及的兩個士兵在一年里的收支情況(原文單位是德拉克瑪,是當地的銅幣而不是古希臘的銀幣,1德拉克瑪=1塞斯特斯,下面的貨幣單位都是塞斯特斯)。其中一個的記錄如下:
第一次發餉:247.5(應發250,但扣掉了2.5的貨幣兌換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