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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30 告解書
賀修自認沒什么文化,不愛看書,但最近經常想起他高中時上文學鑒賞課,讀到的《了不起的蓋茨比》中的一個段落,所以讓助理替他買了一本新書,放在公司的辦公桌上,重看很多次。
書里女主角黛熙和男主角蓋茨比相愛,黛熙在蓋茨比的要求下,對她的丈夫湯姆說她不曾愛過他,湯姆便問黛西:“在卡皮奧蘭尼時你不愛我嗎?”
問:“那天為了讓你的鞋不沾水,我背著你走下酒缽山,當時你也不愛我嗎?”
黛熙流下淚,告訴蓋茨比,以前我是愛過他的。
看到這里,賀修不再往下看。他覺得和書中的跟湯姆比,自己還是好一點,所以希望他的結局也能好過書里的湯姆。
賀修第一次見李曼雙大概是十一歲。
李曼雙的父親李查出身名門,早已是長韋商界數一數二的人物,而賀修爸媽剛剛發財,手里突然有了大把現金,左參一個房地產項目,右投資一個新型能源,在社交場上混得風生水起。
兩家出席同一場家庭飯局,在某個高爾夫球場邊的餐廳,席上還有其余幾個賀修如今的好友。
李曼雙又瘦又小,皮膚很白,穿著一件粉色的洋裝,戴牙套和眼鏡,文文靜靜地坐在李查旁邊。李查是風云人物,李曼雙自然也是聚餐的話題中心,席間有長輩敬她酒,逗她,她便乖乖端著果汁站起來,禮貌地回敬,一副熟練的模樣。
賀修從隨著運輸車天南海北跑的皮小子變成大少爺沒多久,還不太適應有錢人的作風,在飯局上像個透明人,冷眼看著桌上觥籌交錯,心中想,這位被捧在手心的千金大小姐,好像長得也不怎么樣啊。
原來有錢也買不到漂亮。
賀修后來和李曼雙提到這次的飯局相遇,在他十七歲,李曼雙十五歲,某天放學,李曼雙又來找他,要一起去游泳館的路上。
李曼雙聽罷,稱自己想不起來了,說她只記得賀修進學校那天,看起來很垮,把國際學校的制服穿得像個街頭的小流氓。
當時賀修仍是占據主動權的那個人,面對李曼雙也很自信,高傲地問她:“難道不帥嗎?”
李曼雙便細聲細氣地說:“帥的呀。沒有說不帥。”
賀修冷冷一笑,她叫他:“賀修,”扒著他的手臂,好奇地問:“你是不是又換女朋友了啊。”
“關你什么事。”賀修粗聲兇她。她就縮縮腦袋,再扶一下眼鏡,小聲解釋:“我問問嘛。”
那時候李曼雙像一個甩都甩不掉的小牛皮糖,看賀修的眼神里都是著迷,賀修當然是自信的。
剛進學校,在國際學校上了七八年課的學生看不起賀修是暴發戶,英文二十六個字母都寫不全;老師見了他這愛作弊的差生頭大,恨不得他犯點事就被開除出校。
可惜對所有人保持距離的學校董事會主席的女兒,卻對他青睞有佳,叫眾人又妒又恨,又拿他沒有辦法。
大小姐會為了讓賀修考試有答案抄,迅速地寫完試題,提早交卷,跑到教學樓中心觀景處,把小抄壓在第一排第二個花盆下面。
可能是知道就算她不高興,賀修也不會哄她,李曼雙那時對賀修沒什么脾氣,賀修說什么她都“好好好”,對他甜甜地笑。
賀修父母養他養得粗糙,沒給他安排司機,叫他自己打車或者地鐵往返,李曼雙怕他吹風淋雨,拉著他坐上長韋最貴的幾臺轎車之一、李家專門用于接送她的邁巴赫62S,叫司機先送賀修回家。
賀修時常要玩,下了課不回家,許多次晾她在教室門口干等,等到他的補習課放學,才告訴她今天不坐。
賀修十幾歲時有叛逆病,覺得自己遺世獨立、自由清醒,雖然富豪獨女鐘情于他,他只要勾勾小手指,就能過上別人夢也夢不到的生活,但他偏不屑要——李曼雙家世再好,奈何他不喜歡。他女朋友從城東換到城西,也不會考慮她一下。
只是可能是實在被跟得太久,賀修好像習慣了李曼雙噓寒問暖的聲音。
她逛街給賀修買衣服,跨年掐點祝賀修新年快樂,賀修的生日沒請她,她請賀修吃宵夜,賀修凌晨一點才到,李曼雙睡著了,被他叫醒,也不生氣,軟軟地說:“你來得好晚喔。”
賀修第一次后悔自己對李曼雙太差是在十八歲,圣誕節前夕,李曼雙想讓他當她的舞伴。
她扭扭捏捏地邀請他,好像很害羞似的。
這對其他人來說簡直是一項殊榮,然而賀修剛和一個十一年級的女孩兒曖昧上,毫不猶豫地拒絕了李曼雙。
他認為這是再普通不過的一次拒絕,和以前他對李曼雙的拒絕一樣,根本影響不到李曼雙對他的喜歡。
不過舞會這天,賀修實際上還是有些心不在焉,一直在想李曼雙最后找誰當舞伴了,也沒和帶來的女孩說幾句話,眼神留意全場。
他在一個角落找到了李曼雙,她身邊并沒有異性,孤零零地坐著。
李曼雙真的很瘦,穿著一件賀修在母親訂的雜志上看見過的裙子,摘掉了眼鏡,臉只有巴掌大,漂亮得不像現實里的人,讓賀修無端想到童話中的小美人魚——其實李曼雙戴眼鏡也是漂亮的,她不是不好看,雖然賀修沒有夸過她。
很快李曼雙也看見他,眼神掃到他身旁的女孩,過了幾秒,忽然起身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