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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小叔叔要用錢,都要經過我的同意,每天去哪里,都要跟我報告。
我在家里也沒有歇著,吉他已經完全學會了。
小叔叔最喜歡聽的,就是我為他寫的那首曲子。
我在家里,一個人彈著吉他,唱著那首歌:“來的心,犯的錯,記錄著誰來過。流了淚,悔了過,才算沒白活!情竇初開的時候不懂值不值得,愛到翻天覆地,只為眼前的快樂。細水長流,那份柔和。年少輕狂的人不曉得。”
這時卻被一旁的薛炻用手機錄下來。
“不錯,你的聲音很適合唱歌,雪舞,你有沒有想過以后想做什么工作?”
我放下吉他說:“我爸媽還在世的時候,就想我學她們一樣,做一個醫生。但是我對醫學不感興趣,反而從小對樂器感興趣。小叔叔從小就培養我,所有樂器我都學會了,只有這吉他,是你教會的。”
“那你畢業后,就去我歌星吧?像那些明星一樣,登臺唱歌。你的歌聲,比那些知名明星還好聽。”
我搖搖頭說:“得了吧,小叔叔肯定不同意,而且聽說娛樂圈太亂了。”
薛炻伸了一個懶腰說:“行了,好好練吧,我走了。”
薛炻離開后,將我的曲子送到了經紀公司,放給了經紀公司的人聽。
結果經紀人大笑:“這歌聲猶豫天籟之音,薛炻,你知道她在哪嗎?我想簽她,讓她進娛樂圈,肯定能掀起一片高潮。”
“她是鐘家的二小姐,你要去鐘宅才能找到她。這件事還是越快越好,因為現在鐘總裁在認錯期間,二小姐說東,他不好往西。”
經紀人立刻離開辦公室,開著車來到鐘宅。
我以為是小叔叔回來了,結果是一個不認識的男人。
他已經有四十多歲了,微胖,中等身高,長相平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