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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沒了戲劇發展,工作還是要繼續。與自己對話之后,我終于看清自己缺了哪些優勢,我不想苦苦等候吳昶東來電,花心思拜訪各家電視臺,洽談能讓魔方四接演戲劇的機會。
一方面,我仍對那部戲耿耿于懷,與梁以默商量,希望他能作些符合那部戲的曲子。他有些無法理解,畢竟已到選歌階段,角色又已失去,何苦還要花心思替那部戲編曲。所幸的是,他沒多大反對,作曲本就是必要,既然我有要求,他就當順便。
這是我第一次參與魔方四作詞作曲的過程,應該說湊熱鬧啦。第一回來到他們租賃的地方,簡直沒嚇壞我。這是男人住的嗎,這根本是請過菲律賓女傭來打理的房子吧。所有東西整整齊齊不說,而且還一塵不染,請注意,真的是一塵不染!
「你們說自己很窮是騙人的吧?這分明是傭人打掃過的房子嘛。」我睜大眼睛瞧緊四周,非得要找出一絲污垢不可!
鐘明脫了外套,還在門外擺好大家的鞋子,聽了我這么說,不平抗議:「對啦,對啦,在你們女人眼中,我們男人就得臟的像住在垃圾堆一樣就對了。」
「別騙我,只有女人才有標籤強迫癥。衛生用品區、零食區、電玩區……在收納柜門還貼標籤註明,你們敢說沒請傭人?」這只是小兒科,他們還連墻上的3m掛勾都註明要掛什么東西,以便物歸原處。
梁以默輕松地坐在沙發上,毫無意思澄清。魏旭齊大笑幾聲,帶著我來冰箱前,瞧我一頭霧水,豈知他一打開冰箱,我差點沒昏了過去。一堆收納盒整整齊齊地擺在里頭,不能擺在盒里的食材與配料是能站就站,好像個個都在對我說,快吃我,快吃我。
「漂亮吧,這都是我擺的。」任亦方一臉驕傲,這表情活脫脫就是等著主人說句夸讚。
當下我就決定,有朝一日要騙他們來我家當鐘點傭人。
「好了,該做事了。」梁以默擺出團長的架勢,率先走進房里,其他人也魚貫跟了進去,帶了自己的傢伙。
欣賞閨房是最令人心頭狂跳的時刻,相信這是每個男人必經心癢的階段,我自己也開始小鹿亂撞。會看到什么呢?不行、不行,我該正經一點,不能就這么滴口水,還有步驟要完成,至少得先將我手機的照相功能準備好才行。雖然我不懂為什么要進房,但我想這種三十年以上的舊公寓,肯定承受不了他們音樂的轟炸聲,我敢打賭他們八成還被警察警告過。
走了進去,就像呼應梁以默的無趣,房里的裝飾簡單得要死。要不然想看到什么。
房間蠻大,很簡單的單人床孤單地擺在角落,因為很多空間都被他佔去擺放cd、樂器、電腦、音響,還有成疊的樂譜。他們四人隨處坐,我自己則找了空地坐下來。梁以默拿著那把舊吉他,來來回回彈著幾個音,其他三人像絕食靜坐一樣,神色嚴肅地聽他的吉他聲。好像什么神秘的宗教組織。有時魏旭齊有了靈感,才接續梁以默的音彈奏,我見他們歡喜拍手還感到驚訝,這有什么好高興?
任亦方聽著吉他聲,好像被催眠一樣輕輕用手指在地上敲打,可憐的他沒傢伙,我明白他手癢了,這么大的鼓最好能隨時攜帶。或許下次來的時候,我可以幫他準備一個鍋蓋、一雙筷子……
一小時了,他們才寫了三小節,期間我打了七個大呵欠,外加玩了兩次憤怒鳥,然后……
我在哪里?
手機響個不停,我趕忙接起,「沅星嗎?很抱歉要你再多等我幾天,剛剛開完會有了些結論,你現在有空來一趟電視臺嗎?我們見面再談。」
「有、我有空,我馬上過去,謝謝東哥。」
掛了電話,我又升起了一絲希望,可是……我在哪里啊?
房門開了,是魏旭齊,「聽到你手機響個不停,就猜到你應該醒了。」
「我的天,我該不會還流口水了吧?」我真想一頭撞死。
「你睡了兩小時了。我們在作曲,你也在作曲,打呼打個不停。沒辦法,我們只好把房間讓給你了。」魏旭齊憋著笑臉。
好了,我現在不只該撞死,還得跳樓加上吊,「你干嘛不馬上叫醒我?老天爺,我從沒這么丟人現眼。」
「不會啊,你那樣子很可愛……」
魏旭齊靠在門邊,又露出那自以為帥氣的笑容。我望了他一眼就不敢再看,感覺臉上熱的像夏威夷的溫度,我趕忙跳了起來,從他身邊鑽了出去。來到客廳,其他三人毫不掩飾笑意。很好,我不僅形象沒了,還連我身為經紀人最后一點僅存的尊嚴也丟到海底了。
「沅星,托你的福,你的鼾聲就像打鼓一樣,讓我省了力氣作曲。」任亦方笑個不停。
我的臉燙得快能煎荷包蛋,心中暗暗咒罵,可惡的傢伙,等哪天有空,我一定會將你鞭尸。
梁以默也拼命忍住笑:「好了,不要笑她了……」看他憋笑憋得臉都紅了,我詛咒你心臟病發。
「笑夠了沒?我要走了。」
沒時間理睬他們的嘲笑,我匆忙拎起擱在沙發上的包包,就想往外衝。梁以默很從容,唰地一聲,伸出一隻手擋了我的去路,連站都不用。那隻手還拿著幾張紙,是曲譜。
「你要的,我們作好了,不過還沒編曲。」
「這么快?」有些驚奇。
「快不快是見仁見智,我們是辛苦幾小時,不比你一睜眼就拿到歌這么快……」這個死傢伙,還沒譏諷夠啊。
我沒收下曲譜,人卻已衝到門外穿鞋子,「那辛苦你們了,你們再繼續將這首歌完成,或許用得著也說不定。我有急事先走,你們……你們要忙什么就去忙吧。」我一時想不出要叮囑什么,站起身來,習慣性地跺了幾腳,開了門就出去。
我是幾個階梯踏成一步,飛快地衝,若不是舊公寓的樓梯太矮,為了追快,我還能坐在把手一路滑下去。不過這種十三階的樓梯把手滑下去太沒勁了,不刺激。我聽到身后也有飛快的腳步聲,轉頭一瞧,是魏旭齊,但他人高腳長,追了幾下,就像跟在我后頭散步似的。我沒時間也懶得問他要干麻,出了公寓,只心急地掏出鑰匙要發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