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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格斯走了。
一天,兩天,叁天,四天,五天……郗良記不過來。寒冷的冬天,她自己一個人過,壁爐里的火從早燃到晚。雪下得大時,她不敢出門,于是每天坐在壁爐前,紅色的火光快要將她的眼睛灼傷。
雪不再下時,安格斯也沒回來。
愛德華送食物來,不知道為什么總是很趕時間的樣子,每次扔下食物在臺階上后,就趕著投胎一樣跑了。有一次,郗良走出門口想和他說話,他像見了鬼,車子掉頭時差點撞在樹上。
春天來了。
一天下午,郗良將壞掉的自行車牽到門口,準備了酒和煙,親自坐在門口等愛德華送晚餐來。
她等到了,愛德華難得不再趕時間,戰兢兢幫她修車。等郗良吃完晚餐,走出來一看,自行車已經修好,愛德華不見蹤影。
幾日后,坐在酒吧的卡座上,郗良捧著一份報紙,對報紙上刊出的照片看得入神,熱淚忽地盈眶。
上一回,她在報紙上認出的人叫康里·佐-法蘭杰斯,她想殺死他。
這一回,她在報紙上認出的人叫夏佐·佐-法蘭杰斯,她還是愛他。
報紙上的照片里,他穿著考究的正裝,濃密的墨黑短發梳成一個英氣利落的發型,俊美的臉龐沒有一分表情,漠然而拒人千里。
就像好久好久以前的那一天,他也是這副模樣,旁觀她被許配給……雞啊狗啊的。
郗良盯著照片,摸著照片上的人的臉龐,不知過了多久,她才分出一丁點注意力給照片以外的鉛字。
大篇幅的文章看下來,她不大懂,只知道佐銘謙變成一個有錢、有權、有勢的人,就像安格斯說的,他身邊會有很多人,誰想殺他,會被他身邊的人一巴掌扇死。
把報紙帶回家,照片剪了出來,郗良在雜物房里找到一個舊的銅色木相框,將照片裱起來,擺在壁爐上方。
佐銘謙的照片成了這個房子里唯一一個有些許感情色彩的裝飾,在大壁爐上,任誰走進這個房子,第一眼都會見到他的照片。
從這一日起,郗良要把安格斯忘記,她一定要把他忘記的,但趕著投胎的愛德華每天都風雨無阻地出現,每天都在提醒著她安格斯的存在,只要她在家里,她就沒法不見到他,沒法不想起安格斯。
抬眼可見的佐銘謙,一日叁餐必定想起的安格斯,郗良的心里越來越煩躁,無人能供她發泄,她只能在一日叁餐來臨的時候瞪著愛德華,瞪得他惶恐極了。
郗良有槍——
愛德華特別害怕她掏槍出來,一句話也不想和她多說,之前以為能和她做朋友,現在他只覺得,什么朋友不朋友的,他只想活著。
一人煩躁,一人不安,兩人倒是相安無事地度過幾個月。
佐銘謙的親生父親,公認的魔鬼康里·佐-法蘭杰斯將自己的一切都給了他,把他推到萬眾矚目的位置上,使他一夜之間成了人們津津樂道的對象。媒體很樂意報道他的一舉一動,上流社會的年輕名媛們青睞他年輕的樣貌和氣質。
郗良因而每天一早都要出門,風雨無阻,只為在報紙上得到他的照片。盡管總是同一張,郗良習慣了撫摸這一張照片上的他,然后微微揚起唇角,眼里心里都是滿足。
唯一的遺憾是她仍不知道他住在哪里。
七月的一天,郗良依舊在早上騎著自行車到街上去。今天的報紙上依舊有佐銘謙,并且照片已經換了,不再是那一張她每天都欣賞著的單人照片。
買了報紙,郗良匆匆趕回家里,丟下心愛的紅色自行車,人還沒進門,淚水已經先行涌出。
她踉踉蹌蹌推開門,跌坐在沙發上,雙手顫抖著打開報紙。
報紙上寫的是佐銘謙訂婚的消息,大篇幅地寫,還刊出他和未婚妻的合照。
照片上,佐銘謙一身正裝,輕挽未婚妻的手臂直視鏡頭,神情淡然。未婚妻則穿著一身潔白的禮裙,披著一頭柔軟的長卷發,腦袋靠在佐銘謙的肩膀上,臉上掛著純真無害的笑容,眼角眉梢都是不言而喻的幸福。
在大篇幅的英文中,郗良看到了這個女人的名字——妮蒂亞·斯特恩,美籍德裔,父親是珠寶商人利奧波德·斯特恩,她還看到里面關于斯特恩家族的種種猜測跟聯想。
利奧波德·斯特恩是犯罪集團斯特恩家族的當家人,可惜他狡猾多端讓人抓不住把柄,一直假裝遵規守矩,從不干犯法的事,各種冠冕堂皇的話說得好聽又順溜,多次躲過調查和審問,相關機構視他同他的準親家康里·佐-法蘭杰斯一樣麻煩。這一次佐銘謙和妮蒂亞·斯特恩訂婚被認為是利益和權勢的聯姻。利奧波德愛女是出了名的,他需要一個有能力保護他女兒的人來當他的女婿,而作為康里·佐-法蘭杰斯的兒子,佐銘謙毫無疑問有這個能力。兩個年輕人結婚,到那時的佐-法蘭杰斯和斯特恩無異于只手遮天,兩家的犯罪活動將會更密集。
這就是報紙上的大概內容,郗良的小臉上肌肉不由自主抽搐兩下,目光落在兩人互相挽起的手臂間,未婚妻的手上戴著好大一枚鉆石戒指。
報紙上也有方寸之地,以溢美之詞向讀者介紹這枚鉆石戒指價值連城,還有未婚妻身上佩戴的手鏈、項鏈、耳環等等首飾。
郗良淚如雨下,扔下報紙跑上樓,找出安格斯給的一個個首飾盒,將戒指全部套在手指上,十個手指套了十二枚鉆石戒指,把輕巧的雙手戴得沉甸甸的,白鉆、粉鉆、藍鉆、黃鉆,鉆石晶瑩剔透,應有盡有,卻沒有一個戒圈是合適的。
纖細的雙手向下,一枚枚鉆石戒指下冰雹似的砸在天鵝絨盒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