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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焦慮中一直捱到了中午十一點,快遞才送到她手里。
她迫不及待地打開包裹,發現養母發給她的快遞,竟然是一支用塑料袋套著的圓珠筆。這支圓珠筆比普通的圓珠筆大,筆尖有些歪斜,上面還隱隱附著著一些黑色的東西。是血跡嗎?
除此以外,還有一份16年月12日的《鹿林晚報》,上面有人用紅筆在某篇文章的中心畫了一個圈。毫無疑問,這是養母畫的,目的是為了讓她注意她畫出的地方。
那是一篇關于鎮警署開會的新聞,文章提到“x市的周正林法醫,a大學的李殊楊教授蒞臨指導,交流意見……”
那年的月12日,養母和周法醫都在鹿林鎮?養母就是要告訴她這件事嗎?所以她才在這行字上畫了個圈。那他們是否去過雙鳳旅館?
她的想法馬上得到了證實,文章中的一段提到,“縣警署的負責人帶領x市的專家參觀犯罪現場,共同討論研究,”養母是想告訴她這支筆的來歷嗎?她是在現場拿到這支筆的嗎?可是,為什么不直接告訴她?而是讓林媛在之后的幾天寄快遞給她?
她撥通了谷平的電話。
“嘿,你一定想不到,52我媽寄給我一支圓珠筆。”她道。
“我正想告訴你呢,我檢查過你父母的創傷點,沒發現油墨。”谷平道。
“那你是說,我媽寄給我一支用塑料袋包著的筆,是為了讓我寫字?”
谷平笑起來,“當然不是。我只是想說,兇手可能不止一個人,要不就是,兇手更換過兇器。所以現在,事情變得很復雜。”
“其實并不復雜。至少你們已經找到了一個真正的嫌疑人。知道嗎?我讓人查過周同被殺當晚蚯蚓酒吧的監控錄像,那天我也在,言博也在,舒巧也在。”她把之前她聽到的電話留言說了一遍。
“聽你意思,你認為是舒巧殺了你弟弟?”谷平聽完之后,說道。
“是的。”
“說說你的理由。”
“她當年并不是旅館的客人,周同可能提到過。她認為周同那天認出了她。因為周同一直在朝我們這個方向望,她認為是在看她。而且,那天她離開過座位大概十幾分鐘。”
谷平沉默片刻,問道:“如果是她殺了你弟弟,他為什么仍會約你在蚯蚓酒吧見面?如果是她是兇手,她應該避之不及對嗎?”
聽到這里她禁不住笑了,“你的李老師曾經教導我,大部分兇手都有返回現場的沖動,有的是出于好奇心,有的是想得到變態滿足,有的是想試探自己是否安全。我猜舒巧屬于最后那種。現在,我只是有些疑問,圓珠筆真的能殺人嗎?”
“我見過用鉛筆殺人的。”谷平道,“如果圓珠筆的筆尖正朝向被害人相對較弱的部分,如果當時,疑犯的情緒正處于憤怒的頂點,那殺人是完全有可能的。情緒才是最主要的助燃器,普普通通的件東西,因為一個人的情緒,很可能就會變成殺人兇器。喉頭、眼睛、耳朵都是屬于圓珠筆、鉛筆甚至筷子可以攻擊的地方。刺一次當然不會死,但我說了,兇手當時正處于憤怒的巔峰,所以,她很可能會反復將兇器刺入這些部位,那情況就可想而知了。”
聽谷平這么說,她就放心了。
“那本子我會找鑒定人員分析當天的嫌疑人圖像,讓他們拿來跟舒巧的身高體型作對比。我還會把那支筆送去化驗,看上面是不是有被害人的血跡,有舒巧的指紋,如果能找到什么的話,就可以發通緝令了。”
聽她這么說,谷平似乎長舒了一口氣,“這可是重大突破。我會馬上告訴黎江,現在讓他去查,可能更快一些。只不過,她為什么在她活著的時候,沒有把這東西交給你?”
“你想知道我的想法嗎?”
“請說。”
“她給舒巧下了一個套。她威脅舒巧,舒巧接受了條件,這就等于變相承認她自己跟殺人案有關,我媽就此鎖定她是殺人犯。接著,舒巧自以為拿著證據遠走高飛了,她不知道殺人兇器卻通過別的途徑送到了我手里。”
“呵呵,果然是犯罪心理學家。”谷平笑道,“不過,她把舒巧玩弄于鼓掌之間,怎么就沒想到自己會被殺?”
“她當然想到自己會被殺,要不然怎么會親自找你來驗尸?”
“那倒是。”
“她就是因為知道自己可能遭遇不測,生怕證據遭竊,才會把證據放在她學生那里,讓她寄快遞給我。——我知道我媽被害的那天早上,舒巧去過醫院。”
“可是,她為什么非要讓研究生在3月12日寄出快遞?”
“谷平。”
“怎么?”
“今天,3月13日,是我的生日。這是她給我的生日禮物。她的意思也許是,她把殺死我親生父母和弟弟的兇手交給了我。”
“啊!我……”谷平非常窘。
“你忘了沒關系。我們已經好幾年沒做朋友了。”
“真不好意思。我會補償的。等我回來之后。”谷平突然加快了語速,“所以現在請你盡快把東西送去化驗。如果找到物證,我就能快點回來了。”
“ok!”
“生日快樂!”
“謝謝!”
異書一定猜不到,我會送她一份多么特殊的禮物。
那支筆是我跟老周一起去雙鳳旅館的時候找到的。當時我一個人在底樓的走廊里徘徊,而男人們都擠在屋子里抽煙說話。我在走廊的角落發現了它,我記得老周說過,某位被害人的傷口里有少許圓珠筆的油墨,所以他懷疑兇器是一支圓珠筆。我本應撿到后交給他的,但是我卻沒有。我要懲罰他們一刻不停地污染空氣。他們一直在抽煙,我覺得我快被毒死了。而且,有了這支筆就能破案嗎?算了吧。
我一直把它藏在我的保險柜里,最近,我又重新把它拿了出來。因為我一直懷疑,舒巧就是它的主人。我從一開始就懷疑雙鳳旅館的案件,舒巧也有份。如果她安分一點,不來摻和異書的婚姻,我也許就此作罷。我并不想毀了誰,我相信即便她真的做過什么,也是逼不得已,而且她那時候還年輕,我見過很多被逼急了干出傻事的孩子。
但是,她躲了15年,以為自己已經平安無事,可以出來興風作浪了,那她可就大錯特錯了。
當年撿到這支筆后,我就買過一支一模一樣的圓珠筆。
我在神醫的冷庫里看見王飛燕的尸體后,就把這支筆藏在她的隨行物品中。一支圓珠筆永遠不會被貪心的護士拿走。當然,那是在言博向我坦白他跟舒巧的過去之后。真是多虧了這個笨蛋,我才有機會設計這個大圈套。我從來沒玩得這么盡興過。
我之所以選擇王飛燕,是因為只有她的尸體,還算“漂亮”。一具年輕漂亮的尸體,足以讓舒巧相信,我正在尋找一個年輕的男性罪犯。于是,好戲就上演了,她在我面前盡情表情她的“癡情”。她想盡辦法讓我明白,她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言博,過去她為言博掩蓋真相,什么都沒說,現在,她為了他愿意放棄她的愛情,她的未來。可其實呢?
她真的愛他嗎?她真的愛。但她只是想跟他結婚,卻并不想為他去死。
異書收到禮物后,她就會明白,舒巧再也不可能成為她的絆腳石了。
不過,我更希望她明白禮物背后的東西。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