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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陳爝的推理,刑具博物館的沉降還在繼續,也就是說,天花板依舊會以每日三十厘米的速度往下壓,就算我們餓不死,遲早有一天也會被這地宮的天花板壓成肉餅。我抬起頭,見地宮的天花板離我們還不算太近,起碼有個五六米,被壓死之前,我們應該會先渴死。
這種在等待中漸漸死去的刑罰才是最恐怖的。因為恐懼感時刻都圍繞著你,折磨著你。怪不得陳爝把整個地宮稱為一個巨大的刑具。
設計建造這座刑具博物館的建筑師,心眼真是壞到家了!
“我不想死啊……”
譚麗娜雙腿一軟,坐到地上失聲痛哭。她本想靠公公去世撈一筆遺產,才不遠千里趕到這里,誰知竟是送了條命來。
我和陳爝更慘,他為了幫忙破案,我為了幾萬塊錢,落得死在這暗無天日的地宮里,最后還要被天花板壓成肉泥的下場。想我韓晉老師一世英名,死后竟變成一塊肉餅。最慘的是臨死還是單身,沒有女朋友。
儲立明不信沒有出口,還在苦口婆心地勸著董琳。說什么大好青春年華,就這么死了真不值得,還說如果董琳告訴他出口在哪兒,逃出去后可以送她一套房子,反正自己房子多,也住不過來,就當交一個朋友。
“反正我們也逃不出去了,不如聽聽你的故事吧!”陳爝將火把插回墻上,盤腿坐下,“就算你要我們的命,也得讓我們死得明明白白吧?”
儲立明見陳爝要聽故事,真的急了,臉紅脖子粗地說:“陳先生,你就別添亂了,故事出去聽不好嗎?你也勸勸她吧,小姑娘怎么這么倔,我真不明白了!一個個的真想求死?”
董琳也在陳爝的對面,盤腿坐下。
“你要是想聽,我就講給你聽。”
第十章 土刑1
事情發生在董琳十三歲那年。
在此之前,她只不過是一名普通的初二學生,與其他同學不同的是,她是一個單親家庭的孩子。雖然和媽媽相依為命,但董琳并不覺得自己缺少關愛,也許是因為從小沒有父親,母親幾乎把所有的精力都用來陪伴她。
她人生中所有的煩惱也不過是學校里那點事兒,生活可以說是無憂無慮。
董琳現在還記得,那件可怕的事發生在一個陽光明媚的下午。那天是周五,學校提早放學,她和同學張曉雪一起去逛商場,又去喝了下午茶。張曉雪還提起班級里的那個叫袁子奇的男生,說她對董琳一定有意思,不然不會每次下課都跑來和她說話。董琳紅著臉說不可能,他瘦得跟竹竿一樣,長得也難看,自己不會喜歡。張曉雪說不喜歡那臉紅什么,董琳說精神煥發!兩人笑作一團。
逛完街后,兩人在公交車站道別,董琳坐車回家。
她路上就在想,媽媽會煮什么晚飯呢?是自己最愛吃的紅燒肉,還是番茄炒蛋呢?不論做什么,只要是媽媽做的菜,她都覺得很美味。
下了公交車,到家需要步行十分鐘。路上她特意去花店買了一束粉紅色的康乃馨。因為明天媽媽就要過生日了,提前送花給她,也讓她高興高興。
到家門口,董琳用鑰匙開門,對著屋里喊了一聲“媽”。奇怪的是,屋里卻沒人應她。這是很反常的。平時她走到樓梯口時,母親就會聽出她的腳步聲,跑來開門。董琳心想,媽媽可能在忙吧,或者在上廁所,所以并沒有在意。她脫了鞋子,換上拖鞋,將康乃馨放在玄關的長椅上,然后走進客廳。
屋里死一般寂靜,廚房也是,沒有往常媽媽下廚的聲音,也沒有飯菜的香味。
“媽?你在哪里?”她又喊了一聲。
還是沒有聲音。
董琳覺得有些不對勁,她連喊了兩聲,媽媽就算在睡覺也不會聽不見,何況媽媽神經衰弱,睡眠很淺,一點動靜就會醒來。
——難道媽媽不在家?
她去廚房和衛生間看了一圈,并沒有發現媽媽的身影,于是推開了臥室的門。
接下來的一幕,董琳永生難忘。
媽媽仰面躺在床上,手腕被割開,傷口處流出的鮮血將半張床都染紅了。董琳愣在門口,渾身上下控制不住地顫抖。不知道過了多久,她才回過神來跑到床邊。媽媽臉上毫無生氣,慘白一片。董琳伸手撫摸媽媽的臉頰,感覺冷冰冰的。
她放聲大哭。
送到醫院時已經來不及了。經過鑒定,媽媽是自殺的。董琳一個人坐在醫院的走廊,臉上滿是淚痕。她不知道哭了多久,五小時還是八小時?無所謂了。媽媽沒了,什么都無所謂了。
她的天塌了,今后路該怎么走呢?
媽媽走得太急,什么都沒留下。
“你就是董琳?”
董琳抬起頭,發現有個男人站在她的面前。男人看上去五十多歲,面容慈祥,黑白相間的頭發梳得十分整齊。他眉宇間透著悲傷,說話和聲細語,十分溫柔。
然而,他接下去那句話,卻讓董琳大驚失色。
“我是你的父親。”男人蹲下身子,與坐在長椅上的董琳平視,“今后由我來照顧你。”
彼時的董琳雖未成年,但心思極為細密,聽到男人這么說,第一反應是警覺和不信任。因為媽媽在世的時候,很明確地告訴過她,父親已經死了。她很早就知道自己沒有爸爸,所以對父愛也從不奢求。眼前這個男人一定是騙子!
“我知道,你已經不是個小孩了,有權利知道自己的身世。之前是你的媽媽不讓我見你,但我一直很掛念你。如果你想聽的話,我會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訴你,由你自己來分辨,我說的到底是真話還是假話。”男人的坦率出乎董琳的意料。
董琳心想,姑且聽聽他怎么說吧,然后點了點頭。
男人名叫袁秉德,是個小有成就的商人。十多年前,他在自己經營的工廠里認識了董琳的母親董夢云。當時董夢云還是個剛入社會不久的女孩,擔任的職務是老板袁秉德的文秘,主要的工作內容是撰寫文件、準備會議、接待訪客等。
董夢云腦子靈活,很多復雜的事情到了她手上,總能很順利地解決。時日一久,袁秉德開始注意到這個聰明的女孩,對她漸生好感。而董夢云也被袁秉德的成熟魅力所吸引,芳心暗許。終于有一天,他們沒有把握住底線,發生了關系。
那時袁秉德已是有婦之夫,且和妻子育有三個子女,對于董夢云來說,這是不能接受的。她雖然家境不好,但無法接受做有錢人的情婦,高傲的她也不需要袁秉德離婚,自己提出了分手,并辦理了離職手續。
袁秉德找過她幾次,都碰了釘子。董夢云不想再和他有任何瓜葛,她對他說,已經做錯過一次,不想再錯第二次。“如果你還對我念有舊情,就請不要再來打擾我的生活。”
事情原本就這樣結束了。誰知就在他們分開的幾個月后,董夢云發現月事遲遲不來,便去醫院做了檢查,結果發現自己竟然懷孕了。按照正常的流程,她應該打掉這個孩子才對,可她卻遲遲下不了決心。她想,這個孩子是無辜的。糾結的時間越久,打胎的風險就越高,這樣拖了好幾個月,董夢云還是決定把孩子生下來。
不知道是誰走漏了風聲,袁秉德竟然知道了這件事。他偷偷來找董夢云,希望能承擔起父親的責任,但再一次被拒絕。
“這個孩子是我決定生下來的,和你無關,以后也不會用你一分錢,請你放心。我只希望你答應我一件事,不要來打擾我們的生活。”
就這樣,董夢云一個人將董琳拉扯到了十三歲。
袁秉德盡管沒有經常去探望她們母女,但在暗地里卻一直關注著她們。只要她們母女遇到困難,他總會暗中出手相助,甚至連董夢云的工作都是袁秉德托朋友替她解決的。當然,這些事董夢云并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