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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吵吵鬧鬧了整整三年,一直到江蕓打了勝仗,坐擁錢權,以他的離開收尾了這場莫名的愛戀。
*
傅衍之用自己買的本子寫寫畫畫,也不知道自己在寫什么東西。
他合上本子,放在口袋,聽到江蕓關門回家的聲音。
江蕓看到書房的燈亮著,傅衍之手里拿著她的日記本,江蕓愣了一秒。她的面色頓時灰敗起來。
他好好放回,就聽到江蕓說:“雖然也沒在一起,但是分開吧,我不想見到你。”
剛才準備的說辭頃刻化為烏有。
傅衍之插著口袋,淡淡說好。
作者有話要說: 其實女主回憶的部分也有些蛛絲馬跡,傅衍之對她好過。假期的題是他講的,吹空調也沒有說別的,手上一直帶著她的禮物。
當然他也做過錯事,他知道錯了。阿蕓一直在生他的氣,所以只想著他的不好。
本文是女主角度,全篇其實都在講女主慢慢明白明白“傅衍之為什么要這樣”,一口氣說不出來的,還請不要著急。
第十一章
沒做過男女朋友,只有一兩次床上關系,可生活在一個屋檐下,他倆的共同回憶實在是太多了。江蕓耗盡了年少的愛戀,想盡辦法忘掉這些,卻總是忘不掉。
她偶爾去教堂坐一會兒,主教送她一本圣經,江蕓翻著當做靜心。
并且感慨凡人就是凡人,永遠成不了圣人,也永遠獲不得解脫。
傅衍之把口袋里的筆記本遞給她,江蕓拍開,故意打在他受傷的手腕上。
“我不要你的任何一件東西。”江蕓說,語氣里都是煩躁。
“好。”傅衍之這時候卻笑了,“那我把狗帶走。”
“你敢?”江蕓仰頭,眼睛里的眼淚都快粘上血光,“rose是我的狗,是我的!”
我只是以為它丟了。我找過,是你把它藏起來了。
“rose已經死了,它是我養大的。”
“不行...”江蕓不知道他是不是認真的,如果傅衍之帶走它,她會更難過。江蕓眼淚止不住,不斷用手臂去擦。傅衍之把她抱在懷里,溫聲道:“別哭了。我留給你。”
江蕓只覺得后背發涼,像個被搶了糖的小孩兒哭到說不出來話,rose趴在他倆腿邊,不安地仰著頭。傅衍之要走,rose咬住他的褲腿,他拍了拍狗頭,就這樣離開了。
rose只好窩在江蕓的懷里,眼看著傅衍之走遠,然后到家里他的氣味都消失不見。
入秋一場雨,氣溫從三四十驟降到十度左右,江蕓開了一夜的空調,渾身凍僵,早晨三十七度五的體溫,頭疼一日,夜里燒到三十九度六。
一周后病好,又是生理期。
她病了許久,張素在她床邊擔心道:“明天出太陽,我們去逛街,洗洗病氣,行嗎?”
江蕓點點頭。她瘦了一圈,手指搭在眼睛前面,手腕處發舊的金鐲子比她慘淡的臉色還好上一些。
今天張素邀請她去自己家里待一天,家里有孩子,一直想看看江蕓的大狗,張素想著人多熱鬧,江蕓也能開心一點。
她的小女兒看到rose忍不住想去摸摸。
江蕓道:“沒事,rose很乖的。”
小姑娘這才抱住了rose。
“姐,謝謝啊。”江蕓揉揉后脖頸,“還得讓你給我們做飯。”
張素擺手,她大兒子也在,張素催促他叫人。
十七八歲的少年人還有點叛逆,看到江蕓,淡淡叫了一聲:“江姨。”
江蕓點點頭,覺得少年人的眉眼有兩分熟悉,但是也沒心思去想別的。她在張素家玩了一天,晚上睡在一塊,張素才敢問:“蕓蕓啊,這兩天是心里堵得慌么?”
江蕓點頭,長舒一口氣,“就是,感情那點事。”
“你又說著玩了,跟誰感情問題把自己鬧成這樣啊?”張素知道她沒有男朋友,一想之前的方澤,問道,“方澤?喜歡上了?”
江蕓搖頭,“方老師人挺好。不是他。”
“前任?”
她艱難點頭。
張素了然,把她摟在懷里,跟抱著女兒似的哄,“沒事,很快就沒事了。”
時間會沖淡那種熱愛。
會淡的,江蕓也勸自己。
但是怕再見到,又是一把火,把她燒得渾身疼。
*
傅衍之煙癮重,張宇愈發覺得他抽得兇。
而且時不時吐兩回,燒上幾天,布洛芬吃空兩罐,叫張宇有些擔心他會不會死在這個狹窄的出租屋。
但他也不敢多做別的。
傅衍之猜到通風報信的人是他,特地親切囑咐不要再告訴江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