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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歌其人,按照圈里的傳說,是一個特別不好相處的人。
換種說法,得特別不要臉才能和他相處下去,因為他雖然沒錢沒權,卻愛擺臭臉,偏偏就有何景程柯之流愿意慣著他,捧他當大爺。
而且他老是一副沒睡醒的樣子,不愛搭理人,即使你說破了嘴,不愛聽的他壓根就不屑于理解。
然而這樣的人,也還是有朋友的,只是他的朋友,比別人要命苦一點罷了。
楚歌就有個五年老友,高中就認識了,叫做白非,楚歌扮演植物人這三年,他沒少去照顧他,現在他大學剛畢業,去了一家外企工作,現在正在國外出差。
由于何景出于各種私心,沒有告訴任何人楚歌已經醒了,導致等白非知道楚歌醒了這個驚天新聞的時候,已經過去幾天了……
他匆匆忙忙的結束了國外的工作,回國直奔楚歌的家,等了個半個小時,才等到采購回來的楚歌和何景。
何景提著大包小包,冷冷的眸子一個眼神都沒施舍給白非,掏出鑰匙幫楚歌開了門,就護著他進去了。
對于楚歌旁邊的人和事物,何景向來都懷有敵意。
沒有人比他更清楚楚歌的吸引力,如果不是怕對方不高興,他真恨不得把人囚在屋里,關他一輩子,免得自己的珍寶被他人覬覦。
如果何景是小狼狗,那楚歌就是他最珍貴的那塊肉骨頭,別人看一下都要叫的。
深知何景脾性的白非也沒計較,自來熟的跟著進了屋,左看右看把楚歌細細視奸了一遍,突然笑了。
“喲,你小子恢復的可以啊。”
楚歌還是面癱臉,朝他吝嗇的點點頭,意思是認同他的說法。
“得,雖說失憶了,臭脾氣一點沒改。”白非一屁股坐下來,唏噓道。
“飯好了,去洗一下手罷。”何景走出來輕輕對楚歌道。
“一起。”楚歌對白非吐出倆字,起身去飯廳了。
白非樂了。
——楚大少脾氣不減當年,對朋友卻還是記在心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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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白非第一次見何景,也是因著楚歌的關系。
第一眼,這個男人,不得不稱為驚艷。因為他渾身上下散發的氣勢,實在是太強了,一看便是上位者長期養尊處優的樣子。
雖然不明白楚歌一個窮學生怎么會和這樣的人交往,但是白非不得不承認,自己的這位好朋友,自帶一股氣質,這股氣質讓他即使和這樣的人站在一起,也絲毫不被壓過去,反而使兩人意外的“般配”。
楚歌看到他,停下來,男人跟在他后面,也停下來,輕輕看了一眼白非,實在算不上善意。
“問好。”
正在氣氛尷尬的時候,楚歌出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