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刀滟 夏滟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詩鼎小說網網www.wholeit.com.cn),接著再看更方便。
青年抬眸,眨了眨眼,沒答。
靠靠靠。
安掬樂心想完了,真完了。「二十?」他不帶希望,但又略帶期望地問。
青年搖搖頭。
「十八?」
青年再搖頭。
搖你妹啊,別搖了!「再上?」青年搖頭。「再……下?」青年點頭。
「十……十七?」安掬樂臉青青。接下去,他真不敢再猜了。
杜言陌睇睞他良久,終於說了一個安掬樂這輩子聽見,絕對會抓狂尖叫的數字。「十五。」
「……蛤?」
「十五歲。」杜言陌說。「今年國二。」
靠……靠靠靠!!!!!oday
isn’t
my
day.
他居然忘了這個老梗的開場!!!!!作家的話:噔噔,本文最大雷出現了,請問你要:防御、攻擊、逃跑?
08.
開到荼靡
早上九點,編輯部。
辦公室玻璃門上,貼了一張萬年不變的標語:Winter
is
ing!
創辦於一八九五年的美國紐約,現今在十三個國家發行,共十一種不同語言,為市面上販售之高級時尚雜志。簡言之,就是封面都穿得很怪,擺不是正常人做得出來的瑜珈POSE,里頭介紹品牌不過萬不甘心的。
它是臺灣第一本時尚雜志,擁有極高公信力及一票追捧者,編輯部的人每每想到此,都有一種任重而道遠的使命感……
──屁。
屎命感還差不多。
「早。」一到鐘點,打扮入時的編輯們個個踩著跟鞋或皮鞋,搖擺走進。
他們剛歷經完發刊前的寒冬,現在還能輕松一下,有的一坐下便開始弄指甲,有的站在鏡前,搔首弄姿,檢查全身配色,赫然覺得少了一物,便轉進倉庫,再出來,手腕上便多了幾個色彩鮮豔的手環。
凜冬未至,此時不騷,更待何時?
然而一片平靜中,有人叫嚷:「喂,業務部打電話來,forever
15公關在問下期版面!」
嗚!
「這次仙貝團購一共十五包?誰要追加!」
啊!
「快快快,誰幫我想一下那啥那啥牌十五周年企劃!」
噗!
一早受到各種「十五」攻擊,安掬樂掩住心口,滿嘴鮮血。
「要咖啡,還是十五茶莊的茶?」……呃,再來一刀,安掬樂徹底挺尸。
文編之一的任婕宜是全編輯部最資淺人員,剛來不久,涉水不深,尚保留正常人的那份清爽甜蜜,待人良善,一早會主動替全部人員泡咖啡或茶,她走到安掬樂面前,正要問同樣問題,見他模樣,登時一傻。
「Chris?你、你怎麼了?」
時尚雜志,不成文規矩就是編輯都得取一個很假仙的英文名,尤其安掬樂作為執行美編,時常得和紐約那幫美國佬往來。Chris,取自chrysanthemum──菊花之意也。
安掬樂趴在桌上,一臉憔悴,哀莫大於心死。「夜路走多了,總會遇到鬼……」
「蛤?」任婕宜聽不懂。「那……中午要不要去行天宮拜拜,收一下驚?」
他們辦公室距離行天宮很近,走路可到,有時遇見專欄要開窗、廣告商要撤資、把人家大明星照片修壞、業務打來抱怨、壓力太大長了成人痘、水晶指甲不小心斷了等有的沒的芝麻不幸事項,都會去拜一拜,求保佑。
大抵恩主公,看他們來,只想翻白眼。
她這一說,安掬樂忽然想到,他上上周去參加圈內那位好友的葬禮,沒燒符水擦身,他一向鐵齒,不信這種鬼怪之說,現在由不得不信──這一個月,他欲望低落到快出家的境界,想找人時,看到都歪瓜劣棗,上梁不正,下梁……不忍看,好不容易遇到一個絕世好J,豈料……
「我完了!」他馬教主上身,抓住任婕宜肩膀,不停搖晃、咆哮:「我真的被妖魔鬼怪纏上了!」
「哈,早說了吧?」另一個相貌妍麗的女編瞧熱鬧地湊上來,絲毫不給面子地譏誚:「你以為拿個艾草皂搓一搓就沒事喔?那不過是塊肥皂而已!」
千金難買早知道,如今只能靠靠靠。安掬樂跌回椅子上,雙目遙望遠方,幽幽道:「你們記得來看我……」
「?????」任婕宜跟冉擷羽面面相覷,任婕宜:「去哪里看?」
安掬樂呵呵笑,OS:看守所……
稿件付梓,落版單剛出去,目前尚無要事,安掬樂閒閒上了私人用的Skype。
正想找誰調戲好,看到閨女喬可南的工作帳號在線上,他即刻發訊過去:「閨女~~」
過了一會,那兒回來:「娘~~」
恁娘咧。「我問你,跟未成年人發生關系,怎辦?」為這事,安掬樂估狗一早上了。
喬可南是律師,問他比在知識家發問更準。
喬可南回了一串驚嘆號及一張一臉驚詫的派大星。「你……」
菊花黑:「不,不是我,是我朋友。」干,又老梗。
而且這梗老到安掬樂自己都嫌棄。
不過老梗有老梗的好,何況他朋友一向多,這樣那樣有的沒的事情不少,喬可南看來是信了。「對方幾歲了?」
菊花黑:「十五。」
喬可南:「十五?媽的你朋友畜生啊?豬狗不如!這個年紀下得去手,不怕報應?干干干,我詛咒他唧唧爛、菊花殘……」
菊花黑:「……」
他忍不住捂了下自己的唧唧跟菊花,前者還好,後者確實殘了。「我朋友不知道,他看那人外表,以為最少十八了。」
這是真的,昨天聽到那數字時,安掬樂第一反應就是垂頭,握住青年……不,少年的唧唧,盡管軟垂,可分量依舊足夠,他當場就喊了一句:「不可能!這不科學!」
十五歲長這樣,二十五歲還得了?
喬可南看了他解釋,感覺似乎好一點。「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