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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驕傲的事。
愛上同一個人,也算是找到了知音吧。
可惜,樓歌是失敗者。“情敵”這個字眼不但不令他驕傲,反而讓他非常憎惡。
這世上個人之間最大的兩仇恨是“殺父殺母”之仇與“奪妻掠情”之恨。
橫在他跟齊寧之間的就是后面一種恨事。
樓歌恨齊寧。
樓歌喜歡小陽。
喜歡小陽的程度與仇恨齊寧的程度是正比的。
情仇啊!男人一生追求的東西是什么?
自尊自信自強自勝
齊寧搶了小陽
傷了樓歌的自尊自信。
大男人的情懷被毫無顧忌的踐踏了。
樓歌對小陽的感情,以前若有一百分的話,現在卻成了百分的平方了。
從市場定律來說:要的人多了,物便珍貴起來。
樓歌不喜歡失敗,當然,這是因為他以前失敗的機率不高。
成功不斷地累積,難免會使他的意識有一些膨脹。
他沒有檢討過自己的失敗。他認為,自己是大意了被人鉆空子了。他認為,只要自己認真出手就可以扳回局勢。
他淡定。
他在這種認知下來到了香港打算與齊寧斗一斗。然后小陽就會知道齊寧是多么不可靠卑劣的男子。
只不過,世上的萬物在你需要的時候,不會按你的意志前進的。
樓歌一直沒機會與齊寧象美國西部的牛仔一樣來一場真正的決斗。
樓歌懊惱,他一到香港就被林天杰的陰謀詭計給纏住了。
而齊寧這個對手比他認知中的更陰險。
無論樓歌的拳頭有多重,打出去就象落在棉花上。
憋氣啊。
而他本人被齊寧這個陰險小人派來的人給附上了。
陰魂不散的附骨之蛆:黎卓亮。
查不出這個人的資料來。
哈哈,還好,現在擺脫這個男人了。
樓歌愉快得忘記了身上的傷痛。
大男人失敗一次算什么?等待機會卷土重來。
背叛了齊寧的人叫小乙,這只是代號。
他們是短暫的合作,不需要牽涉過多。
條件是:樓歌助他殺了林天杰,而他助樓歌救回他的手下。
樓歌并不知道林天杰在哪里,但樓歌知道有一個人是林天杰備用的替身:金銘。
金銘認識樓歌。
樓歌約了金銘。
樓歌看著代號為小乙的男人一刀殺了金銘,手法干凈利索。樓歌跟在小乙身后看著他把尸體弄進了公園,看著他把金銘丟在了草地上。有關這一點,樓歌不理解。為什么要丟在公園里呢?樓歌沒問,一問顯得頭腦比對方差。
這期間樓歌一點忙也沒幫。
“還不走?”小乙的聲音有點冷。
樓歌討厭被人用這種口氣說話。
“你不覺得尸體丟在這里很單調么?”樓歌用更冷的聲音回話。
“什么意思?”小乙問。
“林天杰死得太容易了。”樓歌戴著皮手套的手里抓著一把煙頭(金銘等他的時候抽的煙),把煙頭最長的一支夾在金銘的手指站,剩下的丟在尸體一邊,順便把尸體的一只腿彎了彎。 “這么做有什么用處?”小乙不以為然。
“就因為沒有用處才能撲朔迷離。”樓歌滿意地看著現場,踢了踢腳下干燥的草皮:“這樣才象第一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