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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沉冬冬,前男友叫我沉冬瓜或矮冬瓜,今年23歲。
其實我不矮,即使沒穿鞋也妥妥破了一百六。但他高,足足高過我一顆頭,面對如此高聳的山岳,我只能甘拜下風。他笑我矮時,我是不插嘴的,但若旁人笑我,我第一個打爆那人的頭。太沒口德了,怎能隨便喊人矮冬瓜呢?
曾經濃情蜜意攜手漫游,并旁若無人嘻笑打鬧的那些日子,轉眼成了往昔追憶。
是的,上個月,我和交往五年的他分手了。
說不感傷,是騙人的。說痛不欲生,那又太過了。我媽告訴我,愛情不是人生的全部,她說,女兒啊,雖然你不美,但你傻得很天真啊。奇怪,為什么我一點也不覺得被安慰了呢?
我一個人關在房里哭了好幾天,腦子里全是那五年。我和他一起度過了人生中最精華的時光,天天想著他,早上起床睜開眼就想見到他,睡前猛纏著他跟我說晚安,每個假日都要像章魚一樣巴在他身上。我的快樂是因為他,我的憤怒是因為他,我的多愁善感更是因為他。如果他敢多看別的女生一眼我就跟他嘔氣老半天,他如果慢了幾分鐘接我電話回我訊息我就哭了一整夜……
咦?原來我這么難相處嗎?
嗚嗚嗚,是不是因為這樣,所以他不要我了?
分手后,我流著鼻涕扔掉了每樣紀念日收到的禮物,撕爛了每封他寫給我的情書,試圖刪除他在我生命里留下的所有痕跡。我不能,我不能留下任何我們相愛的證據,我怕不經意看到,仍會拉扯心頭,隱隱作痛。后來,我覺得只扔東西還是不夠,鎮日心里涼颼颼空落落的,頻頻懷疑它是不是破了一個大洞。我又問我媽,我該怎么做,怎樣才能忘記一個人,她說,女兒啊,不如我帶你皈依佛門吧?
我肯定不是我媽親生的。
有天我的正妹閨密群揪團殺來我家開香檳慶祝我恢復單身,我一想到我和男友真的掰了,又噴出許多淚。天哪,為什么眼眶會一直濕濕熱熱的,為什么會一直涌出淚水來啊,它該不會是天然涌泉吧?誰來告訴我,都已經傷心這么久了,我為什么還有淚水可以流?
閨密們集體出了個蠢主意,問我要不要用酒精麻痺自己?我沒試過,但我覺得試試也無妨,也許有用呢。其中一人從塑膠袋里拿出她偷渡進來我家的高粱,聽說那是她爸去金門出差時帶回來的。我有點猶豫,畢竟我家教甚嚴,從不喝酒,也不會喝酒。
她們慫恿我,唉呀,快喝啊,沉冬冬,失戀就是要喝酒啊。真的嗎?這是最新的潮流嗎?那我得跟上才行啊!于是我捏著鼻子一口氣喝了兩口──噢,我忍不住叫了媽媽,好神奇的口感,特別難喝啊。
根據在場目擊證人表示,我后來發了酒瘋。
聽說我哭著吼叫了一整夜,一直喊他的名字,一直說我恨他,然后咒罵他不得好死。閨密看不下去,一人一句唾棄我演技爛。她們還是有良心的,紛紛勸我如果真的那么想他,如果還愛他愛得要命,就去找他啊,挽回啊,這有什么難的?她們說我把嗓子撕扯到啞,對方也不知道嘛。
咦?聽起來好像有道理吼!
但我后來抓住其中一個閨密的頭發,在她耳邊鬼吼鬼叫,嚷著我做不到。我喃喃說,我做不到,我沒法挽回他的,這太難了,這關乎我的顏面問題。
因為,分手是我提的。
閨密們大吃一驚,湊上來,抓我領子掐我脖子只差沒拿刀架我脖子上,逼問我分手細節。
這么多雙漂亮眼睛用不同于往日的熱情態度直視我,我也只好說了。我比手畫腳口水噴飛,不斷的以激情重演當日不歡而散全經過。分手的經過是這樣的,那天早上起床后他問我午餐想吃什么,我說我吃麥當勞的麥香雞堡吧,他說好。但后來我打開袋子發現里頭裝的是麥香魚堡,我一整個怒氣沖天啊,我覺得他一定是不愛我了,不然為什么我在跟他說話,他都沒在聽呢,雞跟魚明明差這么多,一隻是地上走的,一條是水里游的,你為什么會搞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