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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人根本不是Lin。
想什么呢,happy?是不是想等等吃什么?
綁匪又這么溫柔說話了,只可惜高興心里的厭惡感越來越重。怕綁匪看出來只能低下頭點點頭。
和綁匪心驚膽戰地相處了一天,高興趴在床上,而綁匪似乎很滿意高興的乖巧,摸著高興的脊梁骨,像是唱著搖籃曲一般哄他睡覺。
做寵物不好么?非要做伴侶?看這樣,多乖。他以為他想怎樣就怎樣么?呵,真是可笑。
說著說著,煞氣慢慢涌上眼睛:我不會把你再讓給他的。你本來就是我的寵物。本來就是我的!
高興不敢作聲,假意用手搭在顫栗的眼皮上以免被綁匪看出來他是在裝睡。
也不知綁匪有沒有看出他裝睡的意圖,湊到他耳旁喃喃:happy,你是我的。
等綁匪離開后,高興才睜開眼睛,無端吃力地喘了幾口氣,回想起剛剛綁匪說的話。
什么叫自己本來就是他的寵物?難不成原本自己是要被送給這個綁匪的可被Lin捷足先登了?所以現在把自己搶了回來?
額。
想想就覺得太奇葩了。肯定不是這個理由。
還有,伴侶。
之前和Lin一起生活,Lin有時也會把這個詞放在嘴上,高興都裝作聽不懂糊弄了過去。他把自己定義在寵物的角色上,是因為他看得出Lin雖然說要做他的伴侶,可想想也知道是因為當初那根情草惹得禍。
Lin這人說的好聽點是負責,說的不好聽就是擰巴,擰著擰著就把自己定成了伴侶的角色。即使看的出來他很喜歡自己。但那種程度還不夠,遠不及伴侶。
高興有些后悔,當初他不應該逃避的。如果當初他能面對,趁著大家都好的時候,那他和Lin說不定真的能成為伴侶。
哦,忘了說,高興從十五歲時就發現自己是個Gay。他還是個外貌協議會的人,Lin的外貌正好在他的這個標準之上。
和Lin相處的這些日子里來,他對Lin很有好感,可和外星人談朋友,甚至這個外星人還當你是個小孩子,那就提不起什么勁來了。
真他媽傻逼,要是知道會有現在早把Lin掰歪了!
高興一個通宵,天擦亮時才迷迷糊糊地睡了過去,最后一個意識就是如果還能和Lin在一起,他一定要當Lin的伴侶!
即使不折手段他也無所謂。
作者有話要說:
☆、口香糖的吃法
高興以為做了個夢,幾十天呆在綁匪提供的住處,每一天他想的都是可以重新回到Lin身邊。
可當他睜開眼睛,看到熟悉的房間時又下意識覺得自己在做夢。
happy,沒事了。Lin俯下身親了一口高興安撫。
Lin見到高興睜開眼睛看著屋頂,沒有象以前一樣眼睛咕嚕咕嚕轉個不停,而是很安靜的睜著。頓時就心疼起來,這兩個月多讓他的小伴侶受罪了。
高興轉過頭來看著Lin,又伸出手去勾Lin的脖子感受到微涼的溫度后猛地親上Lin的嘴唇,使命咬了幾口。
Lin眼神復雜可并沒有阻止,甚至輕輕拍著高興的背。沒過多久就聽到小伴侶哭出來的聲音,眼淚說來就來,根本就止不住。
happy,我在。不要怕。
高興這次沒有假裝,這么多日子沒有見到Lin又獨自處在那種場景里,他是真的害怕。
我我不要一個人。
雖然因為抽泣說話斷斷續續的卻是真的開口說話了,Lin不知該用什么心情來表達,小伴侶能除去媒介開口說話他卻不在高興身邊,一想起來他讓高興在門外面壁思過他就覺得后悔。如果不是他發現的早高興可能還呆在那個單調的房間里,當他收到消息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