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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他們盡快熟練處理兇獸,這次隊里老人沒有上前幫忙,而是讓他們自行宰殺七色鹿和孟極獸。
七色鹿屬于兇獸中的弱雞,身上含有的氣血精華有限,對于喝慣了兇禽猛獸身上凝聚的巨量氣血精華的獵隊老人來說,這東西簡直就是一個雞肋。所以有人寧愿喝水也不愿意喝七色鹿血。這倒是便宜了公良、俸罕和金他們三個新人,當然還有一只名叫圓滾滾的小獸。
這家伙有了口服,大七色鹿的血都沒幾個人喝,更不用說小七色鹿了,公良就接了一大袋小七色鹿血給它喝。
小家伙抱著裝滿小七色鹿血的水囊猛灌,喝得一個小肚子像個圓球。
讓公良驚喜的是小七色鹿頭上竟然長了一茬小角,這在他前世叫鹿茸,可是好東西來著。焱部人不知道寶貝,倒便宜了他。他就把兩頭小七色鹿的鹿茸給切下來,還收獲了一點鹿茸血,被他摻了一點酒直接喝下肚去。
把宰好的七色鹿和孟極獸放在木架上烤,公良就去旁邊竹林挖了幾根青嫩竹筍出來,放在柴火邊上烤著。
“阿良,這東西能吃嗎?”俸罕好奇的問道。
“當然能了?!?
公良對他這個問題感到奇怪,沒好氣的回了一句,不再理他。
上次回去后他總結經驗,覺得下次狩獵一定要帶口鍋去,要不然都沒口熱湯喝。只是這鐵鍋太大,帶著又礙地方,思來想去,他想起了前世打仗時候部隊戴的鋼盔。那東西在當時可謂兩用品,戰時是頭盔,可以用來擋刀槍子彈;閑時是鐵鍋,可以用來熬湯煮肉烙餅。
所以,公良就請野罕幫忙打造一個頭盔。別看東西簡單,野罕可是打了十幾個才符合公良佩戴。
拿到鐵盔后,他又在里面鋪上一層柔弱獸皮,要不然頭磕到鐵盔疼得要命。起初戴頭盔他很不適應,因為太重,戴久后也就習慣了。
這時候,公良取下頭盔,并把里面獸皮拿出來,就帶著鐵盔來到湖邊拿著沙子搓洗起來,免得熬湯的時候有異味。
洗好后,裝了一頭盔水回到營地。
接著,他又去找來幾塊石頭做成石灶,把頭盔放在上面燒。等水燒開后,就割了一些鹿肉下去,又從竹林挖了兩根竹筍取肉扔了進去。來時的路上他隨手采了一點木耳、山菇,這時派上用場,都被他洗干凈后扔進了鍋里。
不一會兒,一鍋山珍鹿肉湯就熟了。
用腌制的小溪魚調味后,公良試了一下,味道美美的,好喝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