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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成功就是指日可待的。他連科學(xué)的修煉方法都發(fā)明出來了,就沒什么不可能的。
作者有話要說:嗯,從本章開始,小樹苗才能算是一個真正的妖怪呀~
話說之前有人私Q說我的男主名他不會念……遠目,其實這名字起的時候,是我一個姓毓的同學(xué)正好經(jīng)過,于是我就抓來了他的姓……這個姓念“yu”也就是玉石的玉一個發(fā)音名字的話,本來想叫毓秀,因為鐘靈毓秀嘛,但是一想,是棵樹妖,那就是玉樹臨風(fēng)嘛,于是就叫毓夙了……遠目本文的題目本來想就叫玉樹呢……后來考慮到諧音榆樹,毓夙明明是桃樹,于是還是叫了桃夭……扭頭,我就是不會起名字怎么樣,哼
第4章
九道天雷劫
俗話說,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既然這話能變成盡人皆知的“俗話”,它離真理也就不遠了,而這句話,是毓夙在“修煉”之中說得最頻繁的一句話。
找到了科學(xué)的修煉方法之后,毓夙吸收能量的速度快了很多。當他能控制住兩條胳膊的“血管”時,他已經(jīng)能隨時從樹干里進出,白天的陽光對他也沒有什么傷害了。
但即便是這樣,他離“人”的定義還有點差距。以毓夙現(xiàn)在的程度,可以完全控制四肢的“血管”,陽光成為了可以直接吸收的能量,心臟處還形成了一顆似乎是能量集合體的珠子,但脫離樹干之后,毓夙的靈魂還是半透明的,并且他不能離開那棵樹太遠。
以前只能走出去將近三十米,現(xiàn)在范圍擴大到了一百五十米左右,也只是牢籠大了一點而已,本質(zhì)上沒有區(qū)別。毓夙苦中作樂,把自己的“樹身”從土里挖了出來,時不時地搬著挪個地方,也算是他能自由移動了。不過他也不敢太過分,免得一不小心把自己玩死了。
毓夙不太清楚他現(xiàn)在的水平算什么程度,而這種水平距離變回人的水平還有多遠,這對于毓夙來說,也是未知的。時間長了,毓夙甚至有點懷疑,他一直用的科學(xué)修煉法是不是正確,因為里似乎說過“氣沉丹田”,他的能量不是氣,也沒沉進下腹部的丹田里。
就這么摸索著,有點提心吊膽地又過了許多年,毓夙已經(jīng)能迎著清晨第一縷陽光,毫不畏懼把它當成能量吸收,但他離開樹干之后,還是個半透明的阿飄,這就讓毓夙泄氣了。
可能這輩子也只能這樣了吧,毓夙從自己的手掌心看到手掌背,一種失望的情緒籠罩了他,他甚至想,還不如當初附在自己的尸體上,現(xiàn)在說不定早修煉成個白骨精了,白骨精名聲不好聽,可起碼能自由自在地到處走,沒被拴在一棵樹上。
想到這兒,毓夙忽然記起,他的尸骨好像還在呢。當時尸體上的肉的確是被野狼野狗烏鴉狐貍什么的吃光了,但骨頭架子還七零八碎地落在樹下。那時候他沒能力給自己收殮,只能任由尸骨被風(fēng)吹日曬,不過時間長了,風(fēng)也吹起泥土,蓋住了那具骨架。
如果現(xiàn)在把那具骨架挖出來,靈魂附上去,是不是能操縱那個骨頭架子,做個偽白骨精?毓夙覺得這個提案值得嘗試,畢竟那是他自己骨架,跟他的靈魂肯定契合,說不定就此靈肉——不,靈骨——結(jié)合,形成了新個體,就能從此脫離那棵樹了。
既然有了設(shè)想,就要付諸行動,毓夙回憶了一下當初尸體究竟是在哪棵樹下。他現(xiàn)在記憶力特別好,那么多年前的事情也能一點不差地記起來,只是可惜那棵陳尸的樹早就死了,在原地又長出來了一棵新樹,正好壓住了尸骨。
毓夙把那棵新長出來的樹拔起的時候,樹根上穿著一個骷髏頭,正是他自己的頭骨。這尸骨還真慘,被動物們當排骨啃完了,還給樹木提供了最后的養(yǎng)料,現(xiàn)在直接當了花盆了。畢竟這是他自己的尸骨,毓夙嘴角抽了抽,把那棵樹丟在一邊,小心地取下頭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