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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斐一直覺得他媽是個瘋子。
從很小的時候就這么想。
不過是小門小戶為了聯系感情送到林家的女兒而已,在家里本來就沒什么地位。到了林家,居然能因為皮相和老爺子的一點點寵愛發了瘋。
她甚至不是起了什么不該有的野心,而是更加愚蠢的錯誤——她真的愛上了那個老頭子。愿意為他付出一切,甚至為了所謂家庭和睦,心甘情愿地去侍奉當家主母,林立她媽。
她真是瘋了。
她把老頭子那一點點便宜的愛當了真,卻不知道他對每一個漂亮的小情兒都溫柔得過分。不知道,正是因為不重要,老頭子才不和她起任何矛盾;愿意嬌著她、縱著她,也不擔心她失了本分:不合適就不要了,當什么真。
她錯估了自己的地位,居然對主母起了一份可笑的愧疚。
幾乎所有知情的人都嘲笑她、小看她,又惡意地瞞著她。
說來可笑,因為她的愚蠢,對主母的言聽計從,她又的確留在了后宅,即使年老色衰。
等到長大一些,林斐愈加不能忍受周圍的一切。
主母明明白白是要養廢他的節奏,他媽還要他聽話藏拙,做個乖順的私生子。
坦白說,林斐對于家業不是沒有想法,但也沒什么太大的執念。他能理解太太的想法,也真的仁至義盡。
他可以忍受太太阻止他與叔伯堂兄的交際;可以忍受她刁難他的身邊人;但當他看到,在太太身邊干了幾十年的老伯,拿著厚禮走進自己班主任辦公室的時候,林斐真的生氣了。
他郁悶到了極點——至于嗎?不過因為老頭子夸過他幾句,哪怕自己一直本本分分,太太還是打壓自己到難以忍受的程度,絲毫不顧及他還是個孩子。
哦,或許外面養的孩子都遭到不同程度的針對,不過別人母親護著孩子,他媽能捆著自己送到太太的面前,所以自己才過得更難吧。
他和老頭子打了聲招呼,到美國私校念書。
他讀書很用功,成績一直不錯。就是在平均水平較高的華裔學生之間,都相當起眼。
不過他更多的時間用來運動,再參加一些社團項目;到了假期,和其他二代們吃喝玩樂,去北美各地瘋玩,沖浪、潛水、騎射,那段時間他的體脂一直在10以下。
有一次他和朋友一起到費爾班克斯看極光,結果在club里走散了。他喝大了,也沒想到找司機,就迷迷糊糊走向下榻的酒店。但他迷路了,或者至少繞了遠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