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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憶中他好像是國三才轉到本校本班的!
他的座位好像就被安排坐在我的隔壁,
剛開始他沒有課本,好像是我的借給他,
我不知道他會漸漸喜歡上我,
是突然有ㄧ天,我拿到了ㄧ張紙條,那紙條上寫著,
不知道你是否已經有了喜歡的人了?
如果有,可以試著把他換掉嗎?
可以試著跟我交往嗎?
我看完紙條的感覺是,
除了感到很突然,
還有的就是覺得好笑,
又覺得哭笑不得,
好笑是怎麼有人是這樣告白的呢?
而哭笑不得的是,
我怎麼可能輕易就把喜歡的人換掉?
我更怎麼可能會愿意在國三違反校規和父母的要求而偷偷的跟他交往呢?
姑且不論他的樣貌不是我喜歡的,
個x也不是我欣賞的,
重要的是我沒有喜歡他的感覺!
連偷偷絲毫暗戀或曖昧的感覺都沒有,
我怎麼可能答應他的追求呢?
我回給他紙條,
我告訴了他,
我很早就有很喜歡的人了,
是不可能輕易就把他換掉、忘掉的!
請他不要期望我會答應違反校規和他交往,
我喜歡偷偷暗戀的感覺!
我不奢望國中能談戀ai!
我想繼續暗戀我原本就很喜歡的那個人!
請他放棄對我的追求!
我不知道他是否知難而退?
但至少他沒有再做讓我感到困擾的事!
專科我科共五班,只有兩班有男同學,而我剛好就在男同學最多的那一班!
我們實驗課分組也不是自己可以決定的,是老師決定分組的,
所以我們組竟然有幾個男同學,而我不知道他們倆會為我吵架,
且把其一眼睛打傷了,而差一點瞎了!
我是發現我實驗課需要筆寫字時,他們倆都剛好同時要拿給我用,
我才發現他們倆實驗課的座位都怎麼突然擠到了我旁邊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