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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重生八零之我要當軍嫂
作者:云蒙居士
文案:
前世,林新月絕對是腦子進水了,把青梅竹馬、愛她如寶的兵哥給推的遠遠的,一心想要嫁給村支書家的兒子,結果她被坑的渣都不剩,一步步跌入萬劫不復的深淵。
重生一世她要改寫自己的命運,首先就是把愛她的兵哥哥給緊緊抓在手里,然后很多人很多事都因為她而徹底改變。
標簽: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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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帶著無盡悔恨赴黃泉
很多時候我們用盡全力去愛的那個人,回首時才發現我們一直欠他們一句我愛你。
——云蒙居士
……
夜幕低垂,雨落正急。
大雨磅礴中有一個穿著一身睡衣的女人正在拼命奔跑。
她不知道自己該奔往何處。
雨越下越大,一道閃電劃過黑沉沉的夜空,緊接著便是一聲驚破肝膽的炸雷。
就在經過一個路口時突然從對面一輛車飛馳而過,女人沒有來得及躲閃然后被那輛車撞倒在地,緊接著無情的車輪從她柔弱單薄的身體上碾壓過去,頃刻間血光飛濺。
血水與雨水交織在一起。
車子漸行漸遠,而女人痛苦的閉上眼睛,任由那雨水無情的傾倒在她那已經血肉模糊的身體上。
半個小時以后一輛120急救車把已經人事不知的女人送到了醫院。
而快到醫院的時候女人徹底咽下了最后一口氣。
從此她與這個世界徹底告別。
聽說死去就可以進入天堂。
林新月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去天堂。
她想自己這輩子沒有做過一件虧心事,死了以后應該可以去天堂。
不管去哪兒只要自己不再挨打就可以了。
只要活著一天就得忍受丈夫張強的無情毆打,這樣的日子林新月徹底過夠了。
她知道今晚如果不是自己逃出來也許就不會被車裝,就不會死,可繼續活著又有什么意義呢?不過是繼續承受張強喝醉酒后一次比一次狠的毒打而已。
縱然自己所有的肋骨都被他給打斷了,也許傷口還未曾愈合他就會繼續的毆打。
她把自己最好的年華都給了張強,自己不曾得到過他半分疼愛,漫長的婚姻里除了被他毆打還是毆打。
當初他們的婚姻就是一場交易。
林新月的哥哥林新華突然出了車禍成了個瘸子,家里為了貼他說媳婦就拿著年輕貌美的小女兒新月來做交易,農村人叫做換親。
所謂換親就是這家的女兒嫁給那家的兒子,而那家的兒子再嫁給這家的兒子。
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這種婚姻在農村地區非常普遍。
一般被換親的都是家庭條件不好的,他們為了給不好找媳婦的兒子娶一個媳婦,于是就把女兒拿去給兒子換個媳婦,女兒就成了犧牲品,也許會嫁給一個殘疾人或者嫁給一個沒本事的廢物或者是嫁給死了老婆帶著拖油瓶的二手男人,父母才不管女兒會不會幸福呢,只要 能給兒子換一個媳婦回來就好。
如果不是給哥哥換媳婦,林新月絕對不可能嫁給張強的。
張強比林新月大了十一歲,而且還因為強奸罪吃過五年牢飯。
新月嫁給了張強,而張強的妹妹張翠蘭則嫁給了她的哥哥。
因為這場父母包辦的婚姻林新月的命運就此改變。
曾經她有一個青梅竹馬叫韓明遠,倆人是同村的。
韓明遠從小就喜歡新月,只是新月不喜歡他,而當新月發現自己其實很喜歡韓明遠時她已經是張強的媳婦了。
曾經新月嫌棄韓明遠木那,不會說話,也嫌棄他家里窮,韓明遠的姐姐出嫁了而且嫁的男人也很窮,家里只有一個被他親爹拋棄的母親,還是個病秧子,村里大部分都蓋了新房子,只有韓明遠家還住著五六十年代蓋的破房子,夏天漏雨冬天漏風。新月還覺得他當兵在部隊,如果自己跟了他的話就會一直過著牛郎織女的日子,那實在是太累了,其實跟寡婦沒什么區別。她看到隔壁村有一個軍嫂,丈夫在廣東那邊當兵,一年或者兩年才回來一趟,一次最多也就待一個月左右就走了。軍嫂一個人在家里養孩子操持家務,下地干活,照顧公婆,實在是太累了。新月不希望自己活的那么累,除非韓明遠能離開部隊,可韓明遠卻不肯專業回家,因此新月便把韓明遠的一片癡情當成了草芥被她狠狠踩在腳底下。
年少時新月一直希望進城,過上城里人的生活。
她相信只有村支書的兒子李建軍是自己可以托付終身的良人。
特殊年代新月從好朋友蘇落英家里看了張愛玲的《十八春》和《傾城之戀》等作品,對于繁花似錦的大上海充滿了向往,她希望某天自己能夠到燈紅酒綠的大上海去。
李建軍曾在村里的小樹林里拉著新月的手說;“我姨夫是縣醫院的大夫,我姨媽在工廠上班,我現在是在工廠上班等琢磨出做買賣的門道和在城里積攢了人脈以后我先去城里做點小買賣,等我徹底安頓下來以后就把你接到城里。你負責給我洗衣做飯生娃娃,我負責賺錢養家,給你買漂亮衣服,你不是想讀書嘛,我供你讀書。你不是向往大上海嘛,等我的買賣做大了我就帶你去上海。”
新月相信李建軍就是自己的良人,曾經他曾給她朗誦徐志摩的詩,曾經給她吃過很多一般人家很少能吃到的點心。她相信李建軍能給她好日子,她相信李建軍能幫她實現所有的夢,她必須得緊緊抓住這個男人。那一晚她欣然的把自己的第一次在那片小樹林里交給了李建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