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嵐廷旭陰著臉,把門拉開,狗腦袋見縫插針地鉆了出來,看見是主人,急忙撲上去,對那張臉一陣狂舔。
真夠惡心。嵐廷旭無言。而莫鎮宇有點消受不了地狼狽地抱住那顆狂亂的狗頭,對他笑了笑;“合同我已經簽了。”
然而嵐廷旭看上去并不高興。見狀,莫鎮宇也沒了笑容,他可是為了他加快了談判的進程,否則照龍華的風格,起碼還要拖上幾個月才算數。
“那就好。”嵐廷旭敷衍似地說了句,就要把門關上,卻被那人一把撐住:“你不請我進去坐坐嗎?”他馬不停蹄地趕來,一路風塵仆仆,至少也要請他喝一杯茶吧。
嵐廷旭卻不給面子:“很抱歉,我還有點事。”
莫鎮宇一臉委屈:“我哪里惹你不高興了?”
而男人聽見這句就像聽見什麼污言穢語似的,把門‘砰’地一聲關上了。莫鎮宇一臉郁悶,在外面站了半天才走。
其實他并沒惹他不高興,而是他覺得,合同既然已經簽成,也就沒必要再和他那般親近了。
當然,他并不是勢力小人,只是在那人過分熱情的態度中察覺到一分難以啟齒的危險。再說,兩人相差整整十七歲,根本就不會有任何共同的語言。還有他們懸殊而敏感的身份,有什都最好適可而止。走得太近,難免引來閑言碎語。還有一點,萬一哪天他求他辦事,他到底是該點頭還是拒絕?當今社會,不涉及利益,誰會與你肝膽相照,稱兄道弟?
但是那人還是三天兩頭來找他,一點也不怕吃閉門羹。
而他謹守原則,總是婉言相拒。
莫鎮宇不高興了:“難得今天你下班下得早,我們一起去散散步,總可以吧?”
雖然合同塵埃落定,但以後難免還會打交道,嵐廷旭不好明地得罪他,也就答應了。
作家的話:
我打算把鸚鵡情結寫進文里~~~~~~~~~~~~~~~~~~~~
☆、14
只要嵐廷旭在身邊,對他來說,就是垂垂危矣的夕陽也是無限好的。
邊走邊和他說話,莫鎮宇感到一種莫名的舒暢。
“天下熙熙,皆為名驅,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如果有人能像我們一樣,能在夕陽下散散步聊聊天,就會感到生活可以更好,幸福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