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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每眨一次眼睛,就像是在Red的心防上,揭下一層面具。
Red很不喜歡被“初次見面”的陌生人,望透靈魂的感覺——是的,是初次見面,“夢里見過”這種、只可能出現在歌詞里的可笑錯覺,怎么能夠當真?
為了擺脫這種“被看透”的窘迫,Red決定,變本加厲地欺負小警察。
他的一排腳趾頭,像是彈奏口琴一樣、點壓著小警察的牙齦挪移,從左往右,像彈刮著欲望的琴鍵:“你會吹口琴么?嗯?讓我來教你吹一個,像這樣……乖,嘴唇抿攏一點,含著我的腳趾,漏了風就不好聽了哦……”
小警察皺緊了眉,一臉豁出去地閉著眼睛,任Red的玉趾,在他的口中肆虐。
其實Red覺得奇怪。小警察雖然被現成調教用的皮繩,給捆住了手腳,但他的嘴巴可沒戴牙套。他要是想反抗或者報復自己,只需要狠狠地一口咬下來……
哪怕當場咬不斷自己的腳趾,留個好不了的丑疤,那是不在話下。
Red不認為,小警察是沒那個膽量。警官學校的訓練之嚴酷,他是有所耳聞的,如果沒練出對待犯罪分子的勇猛和狠厲,對方不可能順利畢業。
他也不覺得這警察,是在權衡利弊之下,為求自保才吞聲忍氣。如果自個兒被咬得鮮血淋漓,大家的第一反應,一定是打急救電話。那時候誰還有心情,把這警察摁倒了,捅他的屁眼出氣?
那么還剩下什么理由……
那個唯一剩下的理由,讓Red如麻般心亂。
他隱隱想去奢信,對方是因為喜歡自己、對自己“有感覺”,才舍不得下口咬傷自己。
但理智告訴他,會那樣想的,只有相信“一見鐘情”的癡人傻瓜。這世界上才沒有無緣無故的溫柔和善意!除非……
對,男人不過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動物,自己也一樣。只不過有的男人直白一些,而有的則善于用“正人君子”的偽裝,當作騙人上鉤的前戲……
“你可真乖!那好,我獎勵你吧。”他把腳尖從警察溫熱的口中抽離。
原以為對方得了空閑的嘴巴,一張開,就是難聽且粗魯的唾罵。
Red其實有些怕,內心像是個捂住了耳朵、蹲在地上的小孩子一樣,等著猛烈的鞭炮聲炸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