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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今日是在老家的最后一天,明日應該能夠恢復每天一章的正文更新了,今日還是貼吧文,勿怪,其實我也想寫正文的………
漢城,街頭,一個大約二十多歲的身材消瘦的男子落寞的走在街頭,申請迷惘,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他叫宋鐘,這是他來到漢城的第十天,他已經三天沒有吃飯了。
他沒有文化,來自一個偏僻的小山村,他在超市的電視上的韓劇里看到漢城人民都很有錢,就腦子一熱,賣了地和房子,湊了一萬人民幣交給自己的大表哥秦朗,讓他帶自己來到韓國。
他在船上暗無天日的戴了一天,來到了韓國。
他的大表哥給了他五萬韓元,拍著他的肩膀語重心長的說:“鐘啊,你在這里好好干,一定能賺大錢的。”
此時宋鐘不知道韓元到底有多值錢,單純的宋鐘一臉感激的看著自己的大表哥。
心中想道“一萬換五萬,這趟值了!”
“大表哥你放心,等我賺到錢了我不會忘了你的。”宋鐘一臉堅定的看著大表哥。
“好,不愧是我的表弟。”大表哥哈哈一笑,大聲的說道。
“我表弟說以后賺大錢了不會忘了我的。哈哈哈哈。”秦朗轉身扭頭對著身后的手下說道。
身后的手下們也開始哄笑起來,秦朗也是捂著肚子笑得氣都喘不過來。
宋鐘也不知道大表哥為什么發笑,也只能撓著頭嘿嘿嘿的傻笑起來。
半響,大表哥好像笑夠了,又從口袋里掏出五萬韓元遞給宋鐘,又一次拍著宋鐘的肩膀說道:“就沖著你這一句話,你拿著這十萬元去賺大錢吧。”
就這樣宋鐘來到了韓國的漢城市。
手握十萬韓元,沒有身份證,沒有學歷的宋鐘就這么在漢城生活了十天,十萬韓元在七天已經用完,宋鐘已經餓了三天肚子,公共廁所的自來水就是宋鐘唯一果腹的食物。
當宋鐘了解到韓國物價的時候,宋鐘就知道自己被騙了,被自己最相信的大表哥給騙了。
宋鐘其實不笨,只是見識少而已。
五歲的時候就能自己看書的宋鐘真的很聰明,如果不是他爸爸早早的過世,宋鐘不會沒有上學,也就不會被騙到韓國。
但是一切都沒有如果,宋鐘知道自己既然來到了韓國就要想方設法的活下去。
于是首爾市的垃圾桶在十天后被宋鐘光顧,本來堅守氣節的宋鐘實在忍耐不住饑餓開始了和流浪貓狗搶食的生涯。
我和貓狗并存的第十天,來到韓國的第二十天我遇見了心中最美的女神,雖然不知道她的名字,但是我知道了她愛吃紅薯。
“喏,阿加西給你這個。”少女眨著閃亮的雙眼,絲毫不嫌棄的走到正在垃圾桶里翻找食物的宋鐘。
不會說韓國話的宋鐘不知道少女是什么意思,這是他來韓國二十天來第一個和自己說話的人。
“阿加西給你這個。”少女又遞了遞手中的紅薯。
這次看明白了的宋鐘,抬手就想要抓過少女手中的紅薯,馬上就要奪過紅薯的手卻停了下來,在又臟又破的衣服上擦了又擦,手上還是有黑乎乎的污漬。
不知道怎么辦才好的宋鐘只能夠尷尬的朝著少女失笑。
少女則是莞爾一笑,從口袋中掏出了一個手絹包住紅薯遞給宋鐘,然后就轉身離開了。
宋鐘見少女走后,趕忙將手絹視若珍寶的折起來放進懷里,然后沒有剝皮就吞咽起了紅薯。
這是宋鐘二十多年的人生中吃過最好吃的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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