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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笠初的手先意識一步伸了出去,從對方手中接過了那把傘,傘柄手握的地方還有些溫溫的。
“我要回圖書館了,你拍完就趕緊回去吧,傘不用還了,下次再不帶傘,我可沒有多余的傘能再給你了。”
言晏說完這句后朝于笠初笑了笑,接著便轉身重新走進了雨幕里。
彼時誰都是少年人,于笠初敏感于自己望著對方背影的眼神太過深長,并不像是單純對著一個只知名姓的人應該擁有的那種眼神,畢竟他從不曾了解過言晏,他長久以來擁有的,只是對方印刻在自己腦子里的一張平板面容,和如今手上這把仍有余溫的傘,僅此而已。
于笠初當天沒和室友打招呼就帶著相機和電腦直接回了家,他有個一有心事就往家跑的壞毛病,大概如今已是晚期。
那天晚上,于笠初的電腦開了一整夜,里頭反反復復地放著同一個片段——那是他從白天拍攝的最后一段錄像里截取的一小段內容,他將那一小段內容用pr作了簡單的處理并調成了慢鏡頭。
高清鏡頭下,雨珠三兩成群地打在黑色的傘布上,卻并沒有形成一整股順著傘布流下,而是一顆一顆地吸綴著。新的雨珠落下又彈起,反著小而細碎的光。傘沿之下,露著一截白生的脖頸和一小片硬朗的下顎線,隨著傘身后傾的慢動作,漸漸自下巴而上露出了傘后的一張完整的臉——這是一張無論何時都能讓人一見傾心的面龐,即便是于笠初也不能免俗,一切的時機都恰到好處,他無法否認自己在那一刻,該死的為對方怦然心動。
畫面里的人直直地看進鏡頭,嘴角鑲著微不可察的笑意,于笠初隔著屏幕和他對視,不知怎么就妥協了。
他就這樣抱著雙腳蜷在桌前的軟椅里,藍牙音箱里整夜循環地放著<almost
lover>,蒼白鋼琴中低啞的女聲和著外頭細密連綿的雨聲,一下一下打在于笠初的心房上。
Clever
trick.
他突然之間就有些認了命,意識到這點后,他便起身抬手給文件加了密又重新命了名,做完這一切后,終是仰頭靠在軟椅背上閉上了眼睛。
——Romantic.
這是只屬于于笠初一個人的浪漫主義。
第27章
于笠初一旦決定按兵不動,那就是非常動真格的,如果硬要給這種動真格加一個期限的話,那就是能拖多久就拖多久。
所以當于笠初在畢業晚會后得知自己丟失的那把吉他落在了言晏手上后,他卻鎮定了。他其實存了私心,是希望言晏能夠主動來還給他。
然而他沒料到的是,言晏也存了私心,他希望于笠初能主動來要回去。
最后陰差陽錯間,兩人都在繁重的課業中漸漸將其遺忘,或者更準確地說,是都刻意裝作自己不記得。
許是越珍視越不敢觸碰,所以即便兩人淵源頗深,此后也有過一次順水推舟般的烏龍經歷,卻遲遲沒有建立起真正的聯系。直到兩人相繼畢業后都進了N大附屬,于笠初以為日子還會像從前一樣一成不變地過,雖然兩人目前實際連朋友都算不上,他卻能偶爾在上下班的路途中短暫地偷到一面,似乎只要這個人還在自己眼前,就覺得獲得的養分已經足夠充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