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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進嘉都大廈時,對它的房型結構做過一定的了解,知道它所有的洗手間都
是有對外窗戶的,行話叫做「明衛」,即太陽照得到的衛生間。所以,我本來的
計劃是找機會單獨在衛生間的時候,在窗戶外面的墻壁上寫上「SOS」?
如果料得沒有錯,現在外面應該有人對各個窗口進行監視。雖然他們正好看
到我寫求救信號的可能性很小,因為監視45層樓的窗戶,只能用一片一片掃視
的方式進行,不可能盯準某個窗口。但只要字夠醒目,仍然能夠引起他們的注意,
然后找到目標?
當我躺在那里時,就在苦思冥想到底用什么來寫能夠醒目呢?
衛生間里面,應該不會有什么能夠用的東西,至少,我不應該心存僥幸地認
為能夠找到什么合用的東西?
好在,腰間的疼痛提醒了我,有時候,鮮血的用途也很廣泛呢?
所以,我最初的計劃,是爭取到單獨待在衛生間的機會后,弄開腰間的傷口,
用衛生紙蘸血在窗外的墻上寫下求救信號。嘉都米白色的墻壁,配上鮮血會很醒
目的吧?
突如其來的肚子疼,讓我的計劃得以提前實現?
拉肚子跟一般性的大便有什么不同?我個人的經驗,前者的速度要快很多吧?
所以,當看守者一關上門,我這邊已經結束了?
快手快腳地收拾完,看著馬桶里面的排泄物,我突然有了新的念頭?
雖然,的確挺惡心,不過,如果要用血來示警的話,恐怕現在的傷口,還得
扯得更大些,讓血流得再多些再暢些才行吧?
比較起來,要是用那個「巴巴」,雖然惡心,畢竟不至于太傷身?
我矛盾起來?
實在要說,如果最后被救出來后大家回憶起來,我居然用的是這種方法,恐
怕是會淪為笑柄的。不過……我咬咬牙,笑柄就笑柄吧,活著更重要?
把窗子開到最大,我探出頭去張望。的確……好高???
縮回頭來,我開始找能夠把「顏料」涂到外墻上的工具?
雖然說為了求生,惡心些也只有認了,但如果要我用手的話,實在是很難想
象的?
我打量著衛生間里面的東西?
牙刷?好象是不錯的選擇,但問題是用完以后,我是洗洗放回原處還是扔了
呢?無論那種,如果有人進來要用的話,都很容易被發現有問題,由此探查起來,
恐怕我的示警就會提前曝光?
牙簽?雖然少了幾根牙簽倒是不太會引起別人注意,但牙簽太細了,就算能
夠涂到墻上,必然也是不醒目的?
對了,我的眼光落在衛生紙上,心里迅速有了主意?
撕下一截衛生紙,卷成紙卷,我從馬桶里挑了一點,趴在窗口,往外墻上涂?
可惜,紙卷的硬度雖然能夠挑起那粘粘的東西,往外墻上畫時卻非常的力不
從心?
更糟糕的是,紙卷吸水的部分正在向我的手指蔓延。我下意識地抖了抖手,
一不小心,沾著污物的紙卷脫手掉了下去?
衛生紙本來是很輕飄的東西,不過沾了污物的又不同,沒忽悠幾下,就直落
到底,還正好落在一個行人面前。那人愣了愣,看到落下的是什么后,不由地抬
頭怒氣沖沖地尋找誰這么缺德?
我心中一喜,忙向他大力地揮手,試圖引起他的注意。那么高的樓,要一下
子找到目標并不容易,直到他脖子仰成幾乎直角了才發現我。我大喜過望地沖他
揮手打手勢,怎奈實在太高了,在他看來,怕只是模模糊糊地看見有個人在揮手
吧。見他似乎罵罵咧咧了幾句,便走了?
雖然這個意外并沒有引起外面人的重視,但我卻因此想到一個新的辦法。我
可以把求救信息寫在紙團扔下去啊?
翻下馬桶蓋坐上去,我拿了根牙簽,又扯了一大截衛生紙,用牙簽蘸著腰間
還沒有凝結傷口的血,在衛生紙上寫:救命。請看到這封求救信的人速打電話給
馮銳堂,手機:xxxxxxxxxxx,我叫林河,現在被囚于……寫到這里,
我停了下來。剛剛那個小伙子無意間透露這里是39樓,但那句話的可信度到底
有多少呢?要是我聽了他的這么寫了,萬一錯了,不是前功盡棄而且打草驚蛇嗎?
正猶豫間,聽到外面,那小伙子高聲在問:「喂,你好了沒有啊??
我驚覺,時間在一分一秒的過去,我得抓緊,不然好容易得到的這個機會就
要流失了。不如,我就寫,「現在被囚于窗口墻上畫了標記的那間。」然后,再
涂點「標記」在窗口,這樣比較萬無一失?
打定了主意,我裝著仍然很痛苦的聲音道:「就……就快好了……?
至少,我還有一兩分鐘吧,我猜?
正打算往下寫,聽到外面傳來隱隱約約的說話聲,似乎……是山下鴻。我心
中一凜,行動已經比大腦快地把手中的紙捏成團握在手心。還來不及有其他反應,
門已經被推開了?
沖進來的正是山下鴻。被房間里面的不良味道刺激得皺了皺眉頭的他,機警
地盯著我看,試圖找出什么破綻來。眼光落在我坐的馬桶上,他眼中精光一現,
嘲道:「怎么,你原來是坐在蓋著蓋的馬桶上面穿著褲子上廁所的嗎??
我苦笑:「想偷這幾分鐘單獨待一小會兒,你也不給啊。?
我的解釋似乎讓他滿意,緊張的神情放松了一點下來,一面四周打量,一面
不太在意地隨口說:「獨處?我看是想打主意怎么逃吧??
我仍然苦笑:「在這種地方,我還有什么主意可打?難不成還爬出去?」剛
剛說到這里,我還在苦笑的嘴角驀然僵在那兒?
窗臺邊緣,有一小塊不顯眼的血跡!那是剛才倚在窗邊往外墻上涂記號時,
一個沒注意讓腰間的傷口不小心蹭上的?
山下鴻并沒有如我祈禱的那樣忽略這一小灘絕不顯眼的血跡。他的視線跟我
的同時停留在它上面,轉回頭,他打量我的眼光落到了我腰間的傷口上,再別過
去看看那灘血跡的位置,便飛撲到窗口,探出頭去往外細瞧?
失誤既然已經造成,此時我更關心的不是如何追悔,而是把仍然握在手里的
求救信銷毀?
由于墻外的標記才開始畫就告失敗,山下鴻未必會發現那殘跡。只要我毀了
手上的信,窗口的血跡就可以說是我趴在那里「透氣」或者別的什么原因留下的?
不激怒他是努力保存自己的基本要件?
更何況,我心中還存著萬一的希冀:要是那個行人去保安或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