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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什么事笑得那么開心?”慕子俊半躺在沙發上,聲音懶懶的。
“有嗎?”慕子美坐到哥哥的對面,兩眼閃爍著戀愛般的光芒。
“小美有什么時候不開心?”慕源華反問,同時停止翻看報紙的動作。
“就是!”慕子美笑了笑,隨手拿起一份雜志翻看。
“是不是有情況了?”慕子俊饒有興趣地看著妹妹,試探地問,“談戀愛了?”
“沒有!”她也不知道為什么那么開心。
這時,慕太太從廚房里出來,喊道,“吃飯了。”
于是,一家人來到餐廳,共享晚餐。
“談戀愛是好事。”慕源華說。
“等我談戀愛了一定會向各位大人稟報的!”慕子美笑著說。
“小曹馬上就結婚了知道吧?”慕太太感慨不已,“你說當初你要是好好跟人家談下去,說不定新娘就是你了。”
“人家那是初戀,我怎么代替得了!”慕子美大言不慚地說,“我以后給你找個更好的。”
“好”的定義可廣了,有時候別人覺得好的東西她未必覺得好;別人看不到的“好”反而在她的眼里顯得很珍貴。
比如丁許的職業雖然沒有曹庭宇的那么高大上,但在她看來,他擁有無限潛力,就是比別人好。
所以她說的也不算大話。
“只要不找比他差的我就謝天謝地了。”慕太太說。
“那……怎么樣才算不比他差?”慕子美覺得有必要探探她老人家的口風。
“起碼得有一套房吧!當然還得有一份穩定又體面的工作。”慕太太說,“雖然我們家不缺錢,也不缺房子,但是對方有沒有能力賺出一套房還是很重要的。”
顯然丁許不符合她的女婿標準。先不說他有沒有一套房子,單是司機這份職業就足以拉低他的身價了。
更郁悶的是,她連他住哪都不知道。
所以還是先搞定他再說吧,否則一切都是空談。
晚睡前,慕子美習慣性地上了一會網,剛登陸微博就驚喜地發現丁許發微博了!時間在晚上的7點45分,他只寫兩個字:傻瓜。
她順勢點進他的微博,發現短短幾天他竟然連發了好幾條微博,但都沒什么實質性的內容,而且大多數都是在他們互關那天發的。
她從上往下看,他的第一條微博是:傻瓜。
第二條:這就對了。
第三條:………………
第四條:三個月。
第五條:…………
第六條:……
第七條:。
第八條:第一條微博
不管怎么樣,能看到他發微博就不錯了,她先把他所有微博通通都贊了一遍,然后在“三個月”和“傻瓜”兩條下評論分別問道:三個月是什么意思?誰是傻瓜?
與之同時,丁許也在刷微博,在慕子美一條緊接著一條點贊的時候,他的鼠標箭頭正巧放微博昵稱旁邊的那個“信封”的圖標上;然后,看到了頗為神奇的一幕。他就那樣靜靜地坐著,雙眼盯著“贊”旁邊那個正在不停地變化的字數:1、2、3、4、5、6、7、8。
隨著點贊數目一條緊接著一條地在增加,他的心間又劃過一股暖流。知道他微博的人不多,所以他根本不用點進去看就知道是哪個家伙在點贊。當數目停止了變動后,他點進去,發現果然全是那個女人的。
他特意忽略掉“三個月”那條微博下的評論,轉而在“傻瓜”下面回復一個字:你。
收到他的即時回復,慕子美十分激動,當看到那個“你”字時,對他又愛又恨,便給他回復一個“發怒”的表情并配文字:你才傻呢。
丁許微微一笑,不再回復。其實那幾條微博幾乎都是對她的微博作出的回應,比如省略號那幾條不用說,自然是回應她吐槽男朋友一直沒出現的那兩條;“三個月”那條其實是在回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