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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母親喜歡天南海北地行走,邊走邊寫,靠文字兌現生命的價值。
她可以一時間在游輪上優雅地吃燭光晚餐,然后跳華麗的舞,也可以下一刻又坐在布滿了裂隙的泥土地上,叼著香煙奮筆疾書地寫作。
風情萬種,野性叛逆。
這樣的女人,讓男人們癡醉,卻無力長久地承擔。
父親亦不例外。
年輕時的激情歸于平淡,隨著事業上的步步高升,他越來越清楚地意識到:自己需要的是一個吃飯的時候肩背挺直,雙腿并攏微微傾斜著微笑,懂得如何打領帶熨衣服,出席宴會的時候恰到好處地使自己看起來高貴典雅、華而不艷的女人。
母親的鮮明濃烈,與此格格不入。
他們像是文明的成年人該有的那樣,平靜地分手,沒有雞飛狗跳的吵鬧。
林曼跟著父親,是母親同意的。
即使自己號稱清貧且快樂著,她還是希望女兒能有富足安逸的生活。
多么高高在上的驕傲靈魂,一旦為人父母,還是會悄悄地降落塵埃。
母親的癌癥被確診之時,熟悉她的人便知道,依她的性格,是斷不肯接受能把人折磨成鬼的各種治療。
不是錢的問題,是因為她絕不允許自己活成脫離她掌控的那個樣子。
但是誰也沒有想到,她會選擇用那么一種毅然而決絕的方式離開,讓激盛的生命綻開成一朵血蓮,留給這個世界最后一幀殘酷而直接的美麗。
那是母親一直追求的轟轟烈烈,即使稍縱即逝,也能慘烈地鮮艷。
那是柔軟外表下堅硬的完美主義理想,堅硬到能刺痛靈魂。
那時的林曼剛剛升入高中,她對母親的印象委實是有些陌生的。
每年有限的幾次見面,還經常被只身在外旅行的母親推遲甚或遺忘。
從被父親的助理從學校接回家,到正式的葬禮,所有人都不讓林曼看到母親最后的儀容,只是囑咐她盯著手里的照片,這才是你應該記住她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