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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偷的東西我已經(jīng)記不詳細。
但我知道那是只筆。
畢竟我只偷過筆。
它也許是粉的,也許是綠的,也許又粉又綠,總之它很臭美。
它跟其他筆一樣插在筆筒里,斜斜的立著,不一樣的是其他筆都向右,它卻向左(或者其他筆都向左而它向右)。
反正它一定是獨自倚在筆筒的一側(cè),有著明顯的疏離感。
你很容易看到它。
落單的家伙向來顯眼。
我想它是一定是個不良,是筆里的差生。
為了證明這點我當(dāng)時還拿起它在試筆紙上畫了畫——
果然寫不出來。
一只寫不出字的筆——
居然穿得花花綠綠,自命不凡的離群索居,好像以為自己除了寫字還能干點什么其他的事情。
真是賤筆。
……
我不假思索地拐走了它,不顧它的掙扎。
把它塞進袖口,捏緊袖子,出了文具店。
也許我有偷竊的天賦,也許我只是運氣夠好——
第一次沒被發(fā)現(xiàn)。
我挾著我的“人質(zhì)”,去了附近的公園。
公園有名字,叫寶塔湖。
湖里有鴨,湖中有島,還有坐橋。
我過橋,上了湖中島。
找個石凳坐下,解開人質(zhì)的束縛,讓它出來透氣。
“再給你一次機會。”我這么想過。
所以按出筆尖,在自己的手背上試試——還是寫不出來。
果然是只廢筆。
我不喜歡不能寫字的筆,不喜歡不能寫字卻打扮鮮艷的筆,更不喜歡它在筆筒里與其他筆之間的疏離。
我把它扔到地上,跳起來,踩了一下,兩下,三下。
它碎裂成塊。
但一切還沒有結(jié)束,綁架與撕票只是我行動的前半。
被踏爛的“尸體殘骸”被我用腳聚到一塊,拿餐巾紙包起來。
我握著“尸袋”,回到綁架的案發(fā)現(xiàn)場,那間光線陰暗的大文具店。
將碎成數(shù)塊的尸體連同包裹它們的餐巾紙一起,悄悄放回它原先所在的筆筒里。
……
一次完美的犯案。
無聲的綁架,沒有目擊者的碎尸,忽然回到失蹤現(xiàn)場的尸體碎塊。
假設(shè)讓現(xiàn)在的我分析,我也許會說這么做是想要警示些什么,對其他的筆,也可能對我自己。
但我估摸當(dāng)時的自己沒想這么多。
覺得好玩就干了。
哪來那些狗屁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