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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瀾如果心存一點點對鬼神的敬畏之心。
就該記得,她玩過一個游戲。
叫「筆 | 仙」。
【2】
我死的那年, 是乾隆四十六年。
四六, 死咯。
聽起來就是一個合適死人的年數。
那一年, 乾隆查冗反貪, 一時間上至封僵大吏下至州牧縣令, 人人自危。
朝堂之上,有一位才智過人的政治家,名鈕祜祿善保。短短兩個月, 他便將這樁事情連根帶底地刨了個干凈。
挖出來一百多號人, 以巨貪王亶望為首。
該押的押, 該斬的斬。
那時的我, 只是個烏衣巷中的村野魯夫罷了。
日出而作, 日落而息,手起刀落, 送走一頭又一頭成年的豬。
是的,我是個屠夫。
街坊都叫我鄭屠夫。
其實直到現在,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和王亶望扯上關系的。
只是當時, 他手下的謀士尋上我的家門,說要買命。
買我的命。
那會剛剛清晨, 天冷得很。我哈出一口熱氣聽得懵懂, 新鮮的腥氣味道布滿了整個攤子。
我和他就像這世上最普通的兩個人, 立在小攤前進行著一樁最尋常的交易。
這樁交易叫買命。
我問:就像買豬肉一樣?
那人說:是的。
我又問:多少錢買?
他答:一千兩。
我很震驚:黃金?
他翻了個小小的白眼:當然是白銀。
嚯。
沒想到我鄭屠夫的命也挺值錢。
賣嗎?
當然賣。
日子苦啊,我沒有辦法啊。
老娘在床榻上臥著,天天咳血。大夫說這病是富貴病, 要錢養。可我只是個屠夫,就算一天賣出一只整頭的豬,也只能勉勉強強地給她吊命。
捫心自問,我覺得自己是個天大的孝子。
都說這世上白發人送黑發人是一樁天大的苦事,我想也是。
就編了個謊。
你兒子出息啦,朝野之上的王大人看中了我,要收我去給他走南闖北地張羅事務。
老娘大字不識一籮筐,加上我因為整日的忙活無意練出的一身腱子肉,又怎么會懷疑這里面的門門道道。
我說。
十年。
過了十年,兒子一定回來。
后來啊。
她又多活了整整七個半年頭呢。
直到她走的時候,我仍是一只孤魂野鬼。
不敢相見。
跑題了。
砍頭的那一天,劊子手的刀刃故意磨得很鈍。<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