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頌頌低頭跟吉他大哥耳語幾句,對著話筒清了清嗓子。她唱的是hey jude,充滿正能量的一首歌。她的嗓音清脆婉轉,十分好聽,不過唱了幾句陳亦辰就發現,她說自己不會唱歌,可真不是謙虛,忽快忽慢忽高忽低,簡直曲不成調,變化之多端,吉他伴奏根本跟不上她,中間忘記歌詞,還現場亂編,唱到后來已經變成了“烏龜你好漂亮,嘿,老板,來一瓶伏特加”。
只是她絲毫沒有難為情的樣子,所有人都熱情高漲,一邊笑一邊打節拍,好不容易唱到了“吶吶吶吶”,大家一起跟著“吶”,連陳亦辰也跟著唱了兩句。
老郭說不到十二點誰也別想走,所以過了午夜才散場。陳亦辰和頌頌打了一輛車,先送頌頌回家。這次總算是他和頌頌并排坐在后座,到車里他還忍不住笑意。
她抱怨:“你賊笑什么?”
他低笑:“昨天你告訴貝克,你是說的比唱的好聽,我今天才算見識到,差距也太大了。”
她也笑了,抿著嘴角,那兩個梨渦象張開了翅膀的蝴蝶。她笑著說:“彩衣娛友嘛,豁出去了唄。”
從市中心到西郊其實路不遠,白天交通高峰能走上一個小時,夜深人靜時才不過二十分鐘。出租車總是有種陰暗狹小的氛圍,前座和后座之間隔著鐵護欄,車里充斥香煙的余味。他們兩個坐在逼仄的后座,不過窗外繁星滿天,夜色明亮。記得那位賣帳篷的售貨員說今晚有流星雨,攝影愛好者大概都向往拍到漫天繁星紛紛墜落的樣子。
車開到她家樓下,她說了聲再見,回頭下車,一眨眼已經走出好幾步。
“頌頌?!彼麚u下車窗叫住她。
她好奇地回身等著他說話。其實他真不知道自己想要說什么,也不知道為什么會叫住她,停了半晌,最后才說:“對不起,今天耽誤你和a.j.去看流星雨了。”
她低頭淺淺地笑,黑夜里目光一閃,忽然說:“pas de problème. la prochaine fois peut-être.
(沒關系,總有下一次。)”
他失聲:“你會說法語?”
她笑著說:“大學第二外語學過,說得不好?!?
他卻覺得她語音標準,著實比他還強些,局促地不知說什么好,而她已經轉身,踏著小徑往回走。繁星入疏樹,路燈是淡淡的黃色,映在路面上成斑駁的樹影。她背著一個大包,踏著星光,背影忽高忽低,步伐輕盈。他腦子里忽然無端端冒出一句話:o, she doth teach the torches to burn bright。 (啊!火炬遠不及她的明亮。)
說來奇怪,小時候他最痛恨的除了中文課就是學校的英文課,連小提琴練習都要往后靠,現在竟然還能想起來《羅密歐與朱麗葉》里面的臺詞,大概還是中學英文課本上的句子。
回去的出租車上一下安靜了許多。車在無人的街道疾馳,他一個人坐著漆黑的后座,一伸手,摸到什么,原來是她忘記了那條圍巾,觸覺柔軟,似乎還留有幾分主人的體溫。他第一個反應是拿出手機想打電話給她,然而握著手機停了停,還是改了主意,隱身去頌頌的空間。
果然,她在兩分鐘前發了日志,寫道:
“《百年孤獨》第四章,布恩蒂亞擔心時間不走了,哭哭啼啼地說,‘你瞧瞧空氣,聽聽太陽的聲音,一切都跟昨天和前天一模一樣。今天還是星期一?!?,很搞笑。
如果時間可以不走,大家都可以象烏龜一樣長命百歲,那多好。
所以失憶也挺不錯,醫生說忘記的也許是我不想記起來的事。那就讓生命停留在最美好的時刻?!?
他百無聊賴地望向窗外,覺得有點茫然。他們過去的許多交集屬于被頌頌遺忘的部分,那些不想被記起來的部分。他對著窗外空曠的夜色長舒一口氣,心想,其實這樣最好。
作者有話要說: 感謝raysnow的地雷,raysnow和棉花糖的營養液。
今天大雙子作者君的生日,打滾,求祝福。
第14章 生如夏花(4)
說到亦辰的童年,確實讓人不忍直視。
陳家是世家大族,祖上出過滿清名臣,曾經官至兩江總督,體仁閣大學士。雖然后來族人大多移居國外,但直到他曾祖父那一輩,他的曾祖叔祖們都還保持著些滿清遺老的風范。
他家是嫡系正枝,他又是長子長孫,從小被寄予厚望。他至今還記得三歲時被逼著背三字經的情景,曾祖父坐在紅木大書桌后面,一手端茶杯,一手持家法,他只要打個磕巴,甚至頭搖得不夠有節奏,立刻會有家法從頭頂揮過。
當然,和投身洋務運動的祖先一樣,曾祖父也是相信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所以他的祖父就讀牛津,在紐約炒了一輩子地皮和股票,讓陳家躋身金融大鱷的行列;而父親入的是麻省的藤校,結果成了傳染病學界的名醫,曾經有一度甚至成為議員的熱門人選。不管中學西學,有一點萬變不離其宗:玉不琢,不成器。再者,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因此長輩對他的期望一直是:所有功課都必須考第一名,和功課有關的競賽都必須參加,參加必須得頭獎,連學樂器都必須學最難的小提琴。將來按部就班,進父親的母校,也許步入政界,那都是最基本的要求。
他所有時間都在學習中度過。小說?對不起,沒興趣,也沒時間。游戲?對申請藤校有用嗎?小朋友喜歡的運動都和他不一樣,所以除了家人,和他相處時間最長的不是人類,大概是他家的狗。
他的小哈士奇還是堂姐陳亦萱給起的名字,英文叫slowpoke。他起先不知道為什么,因為他的哈士奇十分活潑好奇。后來他才得知,一個動畫片里有個同名的小獸,中文叫呆呆獸,也不知堂姐是不是故意影射他。
他唯一一次離經叛道的行為,大概是那年離家出走。
五年級的期末,所有學生要一同去宿營一次,為期三天。對大部分小朋友來說,這是第一次離開父母獨立生活。他們要去的那個地方叫“暖岸營”,圖片上有大片沼澤和沙灘,沙灘上可以騎馬,海岸邊可以游泳,岸邊森林和沼澤里的生物群形態多樣,他看了許多書,一字一句研究過宿營指南,包括什么“如有意外,責任自負”之類的小字部分,甚至難得約好了班里另幾個學霸,要住同一間木屋。
那時候他覺得這是有生以來第一次那么向往一件事。也許是因為終于要小學畢業了,有一種突然要破繭而出,振翅高飛的自由感。
當然,墨菲定律乃顛撲不滅的真理,當你期望越大,越容易被辜負。結果一場小提琴比賽被安排在同一天,媽媽說,宿營什么時候不能去?比賽錯過,等于白練。
所以周三下午,趁大人們都不在家的時候,他收拾了自己的大背包,懷揣屬于自己的一百二十三點五美元,牽著呆呆獸,踏上了離家出走的不歸路。
其實那時候他并沒有想很多,只是查了公共汽車的路線,打算坐車輾轉去暖岸營,結果公共汽車根本上不去,因為司機不讓狗上車。
他沿著小鎮的街道信步走了一陣,冷靜下來,重新調整了計劃。
他想到兩個方案。一,去公共圖書館躲起來,直到圖書館關門也未必會被人發現,而且衛生設施齊全,這樣他可以在里面過夜,甚至還可以看書。二,去堂姐陳亦萱家,她家后院有間樹屋,自從堂姐長大,已經沒有人去了,所以不會被發現。他更喜歡方案一,但因為帶著呆呆獸,實施起來難度會較大,所以他只好選擇方案二。
結果實施時又出現不可控因素。他牽著呆呆獸到堂姐家院子外面的小街,想找個沒人的機會偷偷溜進院子,可是鄰居家的小孩在外面打籃球,街上始終有人。
他躲在樹后,蹲下來朝呆呆獸下指令:“噓!坐下!”
呆呆獸坐下,傻乎乎地朝他瞪著眼睛搖尾巴。
一切都還好,直到堂姐在馬路對面出現。大概是坐得太久,呆呆獸早就有點坐立不安,現在又看到了熟人,一激靈跳起來躥了出去。他背靠大樹不敢探頭,心里想完了完了,還沒混進院子就要被發現了。
他沒有探頭,只聽到“吱”的一聲巨響,是汽車急剎車時車輪摩擦地面的聲音。等他急忙探頭去看,看到呆呆獸躺在馬路中央的血泊里。
四周的人慢慢聚攏來,他擠進人群一看,呆呆獸躺在人群中央,身下一灘殷紅的鮮血漸漸擴大。它看見他,無力地抬了抬頭,眼神無助,嗚嗚地低鳴。
后來他被叔叔送回家。他的第一次越軌行動,就這樣,還沒被發現就已經夭折。他向媽媽怒吼,再也不要拉小提琴,然后拒絕吃晚飯。
父親只冷笑了一聲:“行,吃不吃隨便,什么時候想通了再吃不遲?!?
他被勒令在書房里罰站,一站就站了一個通宵。那晚夜黑風高,書房里沒開燈,漆黑一片。他倔強地獨自站在墻角,果然沒人再送吃的來,也沒有人露面,所有人都在等著他首先低頭認錯。他再一次冷靜下來,一早自己從書房里出來,去找了祖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