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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等女子說完,越人歌就把筷子放在她面前,拿過了鋼筆,“成交。謝謝惠顧。歡迎下次再來。”
女子再次一愣,抓起筷子捂在胸口,就快步走出了店鋪,消失了身影。而店鋪里其他的顧客,仿佛都沒有注意到這個交易一般,都在如常購物。
越人歌把鋼筆舉到面前,“它走了,你來了。不知道多少年,你才能等到你的主人呢.......”回身交給琉璃,“放回去吧。”接過小九坐了回去。
琉璃拿著那根鋼筆,看了看,鋼筆上已經染上了越人歌的靈力,有了一絲波動,這是妖化之后,接受了越人歌的收留,也想得到越人歌的幫助。他每次看見這種事,心里說不佩服越人歌,那是假的。人類之中靈力最強的人君,有著超凡的能力,一雙手,可以賦予萬物萬種可能。或者說,更像是一個媒介.......凡是來到失物招領鋪的東西,都是在人界自我妖化之后,有了靈智的妖物......
而這些人界的妖物,和妖界的妖物,是完全不同的......且,只有越人歌一個人類,知道......這些自我妖化的妖物,都有盛大的各種的情感.....
沒有靈力或者靈力低微的普通人類,進了失物招領鋪,只會看見越人歌擺出來的,想賣掉的東西。就好比今天的玉器和金銀首飾。而如果有誰發現了不同的東西,那就說明,越人歌收集來的失物,找到了自己的主人。因為只有真正的主人,才能看得見它。就好比只有女子一個人發現了象牙筷子......
琉璃記著,那雙筷子是四年前,越人歌從一個渾身酒氣的男人那里換來的。那男人換走了他的結婚證.......這么說來,那個破破爛爛的結婚證上的女子,似乎和今天這位年紀很大的女子,長得一樣呢.......
筷子妖化之后,一直在哭。被流光罵也不停。它總說它想家想家,筷子的家,不就是筷子籠嗎?琉璃放好了鋼筆的一瞬間,貨架上的鋼筆就消失無蹤了。琉璃拍拍手,回到了越人歌身邊,“所以那雙筷子的主人,是那個女人嗎?她味道很不好,年紀肯定很大了......不好吃。”而且重病纏身,已經要死了......
越人歌沒理后面這句話,只回答了前面那句,“不是她。是她母親。筷子想回去的家,就是她母親生前居住的地方。也就是那女人現在住的地方......”
“你怎么知道的?”
“味道一樣。”越人歌抱著小九,“今天還挺省事的。和平解決了。我帶小九出去玩會兒,你留下看店,別讓妖怪混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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