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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是搞對象,不管是自己搞還是看別人搞。還有一件是搞樂隊。
后者的優先級無限高于前者。
他果然立刻被轉移了注意力。
“先等等,到了晚上,我帶你去個地方。”他說。
*
這一天我哪都沒去,就留在民宿里練琴。
今天天氣好,有太陽但風很涼快。白天的時候樓上幾乎沒什么客人,只有下午的時候,早上那一家子去而復返。
這是一家看上去挺幸福美滿的一家四口,父母的顏值都挺高。
兩個小孩都是男孩,一個剛上幼兒園,一個據我目測大概介于未成年和成年之間。
雷哥一問,果然剛上大一。
下午回來的是兩兄弟,哥哥帶著弟弟彈鋼琴。都說二胎大都性格迥異,放在這兩兄弟身上也很符合刻板印象。
弟弟就像個多動癥兒童,時時刻刻我的耳朵里都是他嘰嘰喳喳的聲音。
“哥哥,這個是什么啊?”
“哥哥,我要玩這個,你幫我拿!”
“哥哥,那個大哥哥彈的是什么歌啊,你知道嗎?”
我在心里說,彈的是你的送命曲。
這話我當然只會在心里說說,太暴力。
其實早些時候我也是厭童癥重度患者之一,還寫過一首很狂的《小孩》,其中狠狠diss了包括我自己在內的所有熊孩子。
那個時候god night才剛成立,主唱吉他貝斯鼓都齊全。
貝斯是個靦腆的理工男,提議樂隊名的時候他提議叫good night,一個非常浪漫溫柔的名字,被我大筆一揮劃了個o,變得不倫不類中透著一絲狂。
《小孩》這歌收錄在god night第一張專輯里,那張專輯最終大賣34張。
考慮到我們四個人一人貢獻了一張銷量,跟自娛自樂也差不多。
說回這對兄弟。
這家人里的哥哥也是靦腆的性格。
他大概是看出了我的不耐煩,一邊道歉一邊把他弟往外拉。
他不說話的時候很沒存在感,以至于我一開始根本沒發現他。一說話,我才看到了他的臉。
我發現他的眼型很好看。臉也是很溫柔斯文的長相,一看就是老師最喜歡的那種好學生。
把他弟弟按回去之后他無意識地抬頭看了我一眼。
眼神相接的瞬間我頓了頓,突然沖他親切友好地微笑了一下,然后告訴他:“這首歌的名字叫《不期而遇》。”
他怔了怔,耳根肉眼可見地紅了,有些窘迫的樣子。
雷哥在旁邊很響亮地“嘖”了一聲。
“差不多了。”他站起了身,“跟我走吧。”
我放下吉他,笑瞇瞇地跟著他站起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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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哥帶我去了一家名叫流淌的酒吧。
這個名字很有意思,根據我的經驗判斷,一般起這種名字的酒吧老板本人應該也會是很有意思的人。
我坐下來就開始東張西望。發現我的預感大約不錯。
因為這家酒吧的裝修風格確實并不流俗,墻上掛著一排照片,我順著一溜望過去,看到了其中幾張有些眼熟的照片。
那是上個世紀活躍的幾支非常出名的老牌樂隊。
不遠處是一個戴著鴨舌帽的女生在彈電子琴,陌生的旋律聽著還不賴。
她身旁站著幾個穿得奇形怪狀的男的,正在聊天。其中一個相對正常的年輕小伙手上拿著一把一看就巨貴的電吉他,是那種應該比我整個身家都貴的那種。
我這人有個毛病,雖然平時不太愛說話,但在某些特定時候突然會像神經病一樣變得十分外向和開朗。
一般這種情況會有兩個原因:
第一,嗨了。不限于玩嗨或者醉嗨。
第二,我緊張。
人一緊張就話多,還容易腦抽。
其實我早知道雷哥喊我來x市是為了重組樂隊。
首都和x市隔了幾千公里,我再找不到工作也不至于坐十幾個小時的高鐵只為了找他敘舊。在這方面我們有著十足的默契。
今時不同往日。
我高中那會兒大家都一窮二白,說實話玩音樂能玩出名堂的概率真的很低。
那個時候大家都是憑著一腔的熱情,可能還帶著一種自命不凡的驕狂,即,我在和同齡的小屁孩玩不一樣的東西。
青春期的自信這種東西太脆弱了,只需要現實的重重一擊就會被輕而易舉打破。
god night的解散原因很多,但沒錢和距離確實是最主要的。
但是現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