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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歡摸著萬福的頭,如果是往常,它一定會瞇著眼睛,尾巴甩得比風車還要快。
她沒忍住笑出聲。
傻狗,笨狗,蠢狗……
淚水卻將眼前遮得什么也看不清。
“你最愛在花里面打滾了,那時候連父皇都說,一只狗兒也這么喜好風雅之事,”合歡,抹去淚花,“現在花大多都要謝了,你先湊合湊合,待來年春天,我一定給你送更多的花。”
又笑著補充:“只要我來年還在,沒去找你。”
“臟兮兮的萬福,在那邊可不能再往泥窩里滾了,那邊沒有小喜,沒人幫你洗澡,以后只能頂著一身土,讓其他狗笑話。”
合歡將他喜歡的玩具,吃食,衣服都放到萬福身邊。
秋風瑟瑟,合歡穿的單薄,傷還沒好全,冷風直往傷口里面鉆。
這怎么能比得了她心里的疼。
她寧愿被踢一千次,一萬次,也不要萬福離開她。
萬福已經老了,快要十歲,合歡已經做好某一天失去他的準備,或許是玩蹴鞠球的時候,它顫抖著再也跑不動了,臥在地上安然離世,或者啃著最愛的雞腿時,忽然心神一動,黑白無常從地府接引,它快活地跟著去見判官,等待下一世做個小狗兒小貍奴小娃兒,而不是拖著重傷的身體,為了保護主人,活生生被人踢死。
他原本該好好活著的。
是她連累了它。
她愚鈍如豬,笨得要死,好端端在院子里磕的流血,萬福為了救她,從宮里跑出去,正好沖撞了皇后,被殷明瀾下令用棍打。
萬福救了她第一次,因為它找人亂跑,殷明瀾下令重選的宮女這才齊備,到瓊華殿當值時發現一身是血的她;它一身的傷,好不容易死里逃生,又為她擋了第二次。
合歡十指扣進土里,哪怕摳出血,長長的指甲劈開,她也沒有喊一聲--
如果那天她直接死了,那該有多好;
如果這次她醒不過來了,和萬福一起過奈何橋,去找父皇,父母親,該有多好;
如果父王母妃沒讓她躲回京城,而是一家人一起殉國,那該有多好;
如果那天看見父皇身邊沈伴伴抱著的小狗,她沒有興高采烈地抱著它,而是退回御獸監,那該有多好。
萬福會是一個有娘親的小狗,在御獸房平安一生,而不是躺在那里,為了一個沒用的主人,妄送了性命。
合歡恨所有人,但最恨的,唯有自己!
是她無能,保護不了所愛,還要連累它救她。
呵,高長青說的沒錯,孟合歡就是一個拖累,成日自以為是,以為自己念了一些書,就能改變一些什么,拯救一些什么,其實,她什么都不是。
連自己最愛的小狗都護不住,她就是個禍害,累贅,沒用的人。
其實,哪里有人需要她的拯救呢?孟合歡,不過是一個傻子,別人看著她取樂,施舍一些東西,她就以為這就是金蘭之交,同窗之宜了,可笑,到頭來,愛她的,護不了,留不住。
可笑!
“萬福,你是天地生靈,我不忍讓你為棺木所困,不得來去。這棵樹是父皇鐘愛,他一定會保佑你不被打擾。我生如浮萍,沒有歸處,今日能在這里,明年還不知道在哪,你要想我了,想吃什么,一定要來托夢,以后不怕病痛,也不怕積食了,想吃多少都行。還有,若在地府如果玩的快樂,還不想投胎,就去找找父皇,還有我的阿爹阿娘,他們如果沒有轉世,一定會喜歡你的。”
“傻狗子,你不是最愛聽我唱的歌嗎?”
合歡扯起嘴角,將挖土斷掉的簪子放在它身邊,又放下一捧土。
“狗兒要聽狗兒歌,俯首抬眼藏怯魂。自離狗娘十余載,日日相伴夜與晨。世人謂爾為畜生,畜生生來護主人。狗兒聽著狗兒歌,回鄉莫要帶淚痕。”
落葉飄散,北雁南飛。
她自樹后邊揪了一根草。
和它喜歡纏著人腿的尾巴很像,小喜曾說過,這是民間說的狗尾巴草。
她笑著往坑里撒上一把土:“萬福啊,你叫我從此怎敢再看這些草呢?”
將小草的根部噙在嘴里,咂摸出幾滴甘甜的汁水。
昔日她在北邊最愛和伙伴們玩這種游戲了,那里經常長著成片的狗尾巴草。
她年紀小,不知道那是什么,只是跟著學大孩子。
來京城后,她也遇上自己的小尾巴草。
合歡摸了摸它,放在萬福身邊。
從今天起,她再也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