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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他娘的沒死透?
驚炸之中,幾桿待命的沖鋒槍,立即又噴出了子彈。但這一次,那毛毯怪像是在緊縮中秘密加厚了被甲,飛沖的子彈依舊破開了它的血肉。可是,它卻穩固的挺立著身軀,任由子彈在它肚皮綻出血花,而向前撲蓋的巨大毯身,卻紋絲不動。
我操!
見毛毯怪“免疫”掉了子彈,那近在咫尺的猩紅肚皮與尖利牙齒,讓我心神一亂,腦袋隨即一片空白,沒任何反應做出。我只能猛按沖鋒槍的扳機,期待著能有一顆子彈,可以將它打退。
可恰在這時,不停朝肩頭傳遞的射擊后坐力驟然消失,三桿沖鋒槍,兩前一后的啞了火——彈匣里的子彈空了!
至于旗娃那懶小子,還半跪在地上手慌腳亂的更換彈匣。
“跑!往后退!”此時鄧鴻超吼了一句。同時,他撿起旗娃扔掉的五四手槍,對撲過來的毛毯怪連開三槍,為我們掩護。連續的驚炸槍聲在耳邊響起,讓我回過了神。抱起槍,動起腿,我們跌撞著往后急退。
而毛毯怪那血盆大口一般的猩紅肚皮,仍然頂著子彈,朝我們撲來。
“我操!這東西不吃子彈!”旗娃甩走空掉的彈匣,扭頭對王軍英失聲的吼著。
王軍英這時那還有空去接話,他一邊推著旗娃的肩,一邊回頭注意著毛毯怪。
急退之中,我們又迅速給手里的沖鋒槍換好了彈匣。雙腳踩回了密集的亂叢中,但身入亂林,卻絲毫不影響毛毯怪的行動。它那毯身,猶如坦克的履帶一般,能硬能軟,見隙而伸,遇礙而縮,變換不停。龐碩的毯肉,在枝葉雜草中,如履平地。于是忽,那毯皮的快速移動、快速伸縮中,被遮蓋擠壓的樹草發出猛烈的簌響。
那響動,真還像是一輛小坦克在樹林里穿行著。
毛毯怪的移動速度遠超的我的想象,我們往林子里跑,它便如飛網一般,在后邊兒緊追不舍。人怪兩者間的距離,未能拉開,始終保持著相同的距離。沖鋒槍雖然換好了彈匣,但在毛毯怪的緊追之下,我們根本沒足夠的時間去組織二次還擊。
“邊跑變打”的戰術,更是在這密林里頭不適用。茂密的枝葉、濃密的野草、凸凹不平的地面、藤蔓串生在腳下,哪里能移得開眼神!如果稍有疏忽,就會跌倒在地,又或是撞上樹干——這時候如果步子停下,恐怕就要被那張開血口的毛毯怪裹滿全身了!
這感覺,又像是回到了進入天坑之前。數小時前,我們被一堆敵兵攆得滿山跑,而現在,又被一坨肉毯怪物攆得屁滾尿流!這簡直是對士兵的“最高侮辱”。
我不禁又感嘆,這王副班長真他娘有幾把刷子,在水下都能逃脫這怪物的血口!
“跑!別停!”黃班長推按著前邊兒的鄧鴻超,對跑到最前的旗娃吼著。
旗娃見毛毯怪中槍不倒,早已是嚇破了膽子。這小子平日里雖然還偷懶,但跑起路來卻出奇的快。他索性放棄更換彈匣,直接把沖鋒槍甩上了肩頭,騰出了雙手,他才能以與自己速度向匹配的頻率,撥開面前的繁枝密葉。
而鄧鴻超,則也是在旗娃背后,跑跳不停。我揪緊了心,祈禱這嫩手嫩腳的大學生,千萬別在關鍵時刻,摔上一跤!
跑動之中,壓在隊伍最后的我和王軍英,時不時會騰上手,往身后盲開幾槍。雖是盲打,但那毛毯怪就直直的跟在身后,亂飛的子彈必定是飛了幾顆在那猩紅的肚皮上。但子彈還是不管用,經受過第一輪射擊后,這毛毯怪真像是有了免疫子彈的能力,任憑子彈穿肚而過,但那猛追的肉毯,速度卻絲毫不減!
不知是子彈的威力小了,還是這怪物的皮肉變厚了。
我似乎隱約的感覺到,這怪物雖然不會說話,也不吼聲,但它必然是怒到了極點。如果它能講話,一定會邊追邊吼:“你們讓老子吃了疼,老子必須要吃掉你們!”
心慌之中,扣著扳機盲射,我不知道自己打出了多少子彈,更不知道彈匣里的子彈,又還剩多少。密林里不是一馬平川,我們放不開所有速度。一陣追下來,如履平地的毛毯怪漸漸在縮短與我們的距離,如果再這樣跑下去,它那立起的身子往前一個猛蓋,我和王軍英就會被團團裹住。
事實上,比起幾小時前那些越軍士兵的追攆,這張毛毯怪所帶來的恐懼,要遠甚于前者。不言重的說,那還是我出生以來,第一次如此恐懼。我甚至想扔下沖鋒槍,甩下背囊,丟下一切,撒腿死命的跑——丟盔棄甲這個形容敗兵的成語,或許是講的這種心理吧!
回想起來,不論是炸碉堡,還是摸敵哨,都沒讓我這般懼怕。畢竟不怕子彈的怪物,我還是第一次遇見,腦袋里多少受到了“沖擊”。而最為重要的一點,是那鑲著千百根利齒的猩紅肚皮,比黑洞洞的槍口,要可怕萬倍!
我可以被槍打死,也可以被刀子捅死,但絕不能被那既猙獰又惡心的肉毯裹起來!
“光榮彈!”跑動中的王軍英突然對我吼了一句。
光榮彈?恐懼與驚慌之中,一時間我沒反應回來。隨即心里一個咯噔,難道連這神通廣大的王副班長也覺得逃跑無望,準備讓我拉響光榮彈,和毛毯怪同歸于盡?
正文 第七十六章 :光榮彈
“啥?”我回吼著,想確認一遍他的話語。
“我說,把你脖子上的光榮彈扯下來!”王軍英吼答的同時,又往背后開了兩槍,“趕快!”
真是把光榮彈扯下來?
不過,這一問的時間里,我忽然又想到了什么。對,想到了什么!
半秒之后,兩眼放光,我領會到了王軍英的意思。光榮彈是用來與敵人同歸于盡的,這不假,但它好歹也是實打實的手榴彈做成的啊。除去同歸于盡,它同樣也能殺敵,也能救命——這才是王軍英的意思。
因為被越軍士兵圍困在懸崖邊上時,他就這樣做過!
不多猶豫,我立即騰出一只拿槍的手,伸進衣領里頭。身體在急跑,光榮彈就置于背心之下,頂在胸膛上,如心臟一般頗有節奏的跳動著。一手捏穩跳晃的光榮彈,我咬牙用力一扯。
后頸似乎沒有痛感傳來,掛系光榮彈的紅布條,就從我的脖子上掙斷了。
圓溜溜的手榴彈就握在手中,恐懾的心臟立即有了那么一點兒底氣——鋼頭子彈打不死你,我還不信這手榴彈,還炸不穿那肉毯!
王軍英看到了光榮彈,立即說:“快扔!”
將沖鋒槍夾至腋下,我騰出雙手,擰開了手榴彈的引信。
雞蛋一樣的手榴彈,被我一首緊握在手中。之前在崖頭上頑抗越軍時,王軍英將自己胸前的光榮彈,扔出去過一次。當時我還夸他藝高人膽大。不過這種卵形的手榴彈,對我來說有些陌生,僅在偵察大隊臨戰訓練前扔過一兩次,不如以前那種木柄子手榴彈順手。
印象之中,這種手榴彈從拉開引信到爆炸,大概兩三秒的時間。
不成功,便成仁,幾個人的性命,如今全壓在這一坨小小的手榴彈上。盡管我對卵形的手榴彈扔得不熟練,但這個時候,也他娘的只能玩玩兒命了!
有時候,人越是恐慌,腦瓜子就越是好使。扭穩手榴彈那一刻我又忽然想到,手榴彈如果炸得過早,或者炸得過晚,都不能給予毛毯怪毀滅性的打擊。而這顆光榮彈又寶貴無比,我們沒有多余的,扔一個就是少一個。
所以,我只能將這顆隨時可能爆炸的玩意兒在手中捏他一陣,才能把握出最佳的爆炸時間。
“都趴下!”拉開引信后,我對前面的他們吼了一句,“要扔雷了!”
手榴彈已經在我手中握了一秒左右,彈身冒出了一股青煙,隨時可能爆炸。這種感覺,在我攻堅碉堡,成為“戰斗英雄”的那一夜里就體會過。雖然那一晚我捏的是拉開引信的爆破筒,但兩者都是同一類事物,沒啥區別。<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