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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突兀的聲音自朱奚腦中響起。
這一下把朱奚的瞌睡都給驚飛了。
認主?認什么主?
不知為何,朱奚第一個聯想的便是前天夜里消失在她體內的,名為的書。
很快,朱奚的腦海中出現了一行字。
嗔、貪、惡、性仍人之欲,欲分兩面,一面為正,一面為反。
這行字間接驗證了朱奚的猜測。
“你是誰,為什么在我身體里?”
人對未知會產生本能的恐懼。朱奚同樣如此。然而在說完認主完畢后,任憑朱奚怎么問,那道聲音再也沒有響起過,身體也無任何異常。
惴惴不安的過了一夜,第二天陽光明媚,天氣格外好,朱奚趿著亞麻編制的拖鞋,穿著睡衣懶懶打了個哈欠,走去陽臺取晾著的衣服。她的陽臺和隔壁是連著的,就隔著堵半人多高的墻。少婦靠在陽臺上,一臉的春色,只是上了年紀,沒有妝容掩蓋的臉上肌膚微顯松弛,也是穿的睡裙,一側裙帶滑下肩膀,露出胸前大片皮肉,擺足了潘金蓮的范兒。
朱奚收好衣服正要回屋,昨晚突兀出現在腦海中的聲音又在腦海中響了起來。
罪婦:范芳芳。
罪名:淫亂,不守婦道。
懲罰:由主上定奪。
朱奚驚異極了。
范芳芳?不就是住在她隔壁的少婦嗎?要說范芳芳淫亂,還真半點不冤枉她。朱奚看向范芳芳,就見她頭上頂著兩行小字。
罪婦:范芳芳
罪名:淫亂,不守婦道。
這,這究竟是怎么回事?
罪名……想到那本書的名字,范芳芳又是淫亂罪,不是就對上了嗎?只是主上定奪是什么意思,這個主上,該不會是自己吧?昨晚似乎聽到說認主。
這一切太玄幻,太不可思議了。
那她該怎么審判呢?好端端的,她審判范芳芳做什么。
這審判還有一個前提,必須與性或欲望有關。
“一切惡淫皆是原罪,汝為審判者,怎能為婦人之仁所左右。”